利未記 (和合本)
第 2 章
01 「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02 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03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04 「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 05 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 06 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 07 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08 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 09 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10 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11 「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12 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 13 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14 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15 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16 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