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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當代譯本)

第 2 章

01 「如果有人獻素祭給耶和華,要用細麵粉作祭物。要在細麵粉上澆油、加乳香, 02 帶到祭司——亞倫的子孫那裡。祭司要抓一把澆了油的細麵粉,連同所有乳香,作為象徵放在壇上焚燒。這是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 03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這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是至聖的。 04 「如果獻用爐子烤的素祭,要獻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塗油的無酵薄餅。 05 「如果獻用平底鍋烤的素祭,要獻調油的無酵細麵餅。 06 要把餅掰成碎塊,澆上油。這是素祭。 07 「如果獻用煎鍋煎的素祭,要獻用細麵粉和油做的祭物。 08 「要把做好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在祭壇上。 09 祭司要從中取出一部分,作為象徵放在祭壇上焚燒。這是蒙耶和華悅納的馨香火祭。 10 剩下的素祭要歸亞倫及其子孫。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至聖之物。 11 「獻給耶和華的任何素祭都不可含酵,因為你們不可把酵或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12 你們可以把酵和蜜作為初熟之祭獻給耶和華,但不可作為馨香之祭燒在祭壇上。 13 所有素祭中都要放鹽,藉此提醒你們與上帝所立的約。所有祭物中都要放鹽。 14 「如果將初熟的穀物獻給耶和華作素祭,要用烘好後壓碎的新麥穗, 15 加上油和乳香。這是素祭。 16 祭司要將一些壓碎的麥穗、油及所有乳香作為象徵焚燒。這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