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新譯本)
第 11 章
01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 02 「你們要告訴以色列人:地上所有的走獸中,你們可以吃的動物,就是這些: 03 分蹄有趾而且反芻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04 但你們不可吃下列反芻,或分蹄的走獸動物:駱駝,因為它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05 石獾(本章動物名字多不能確定。「石獾」傳統翻譯作「沙番」或「山鼠」),因為它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06 兔子,因為它反芻卻不分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07 豬,因為它分蹄有趾卻不反芻,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08 這些走獸的肉你們不可吃,它們的屍體你們不可摸,你們應視為不潔淨。 09 「水中所有的活物你們可以吃的,就是這些:凡是在水中,有翅有鱗的,不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的,你們都可以吃。 10 在水中游動或生存在水中的活物,無論是在海裡或是河裡,若是沒有翅和鱗的,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11 它們是你們憎惡之物;它們的肉,你們不可吃;它們的屍體,你們要憎惡。 12 所有在水裡沒有翅和鱗的活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13 「在鳥類中,你們要憎惡,也不可吃這些雀鳥:兀鷹(雀鳥的名字中文翻譯還未統一,它們的學名多不能確定)、雕、鷲、 14 鳶、獵鷹等隼類, 15 所有烏鴉類, 16 鴕鳥、貓頭鷹、海鷗、蒼鷺等鷹類。 17 鴟鶚、鸕茲、大鴟梟、 18 白鷺、塘鵝、鴇、 19 鸛、紅鶴等鷺鷥類,戴勝和蝙蝠。 20 「凡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21 但在所有有翅膀、四足爬行的生物中,如果有足有腿,能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都可以吃。 22 在昆蟲中,你們可以吃這些:蝗蟲類、螞蚱類、蟋蟀類和蚱蜢類。 23 但是其他所有有翅膀四足的生物,你們都要當作可憎之物。 24 「以下事物,會使你們成為不潔:觸摸動物屍體的,就不潔淨到晚上。 25 拾起它們的屍體的,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並且不潔淨到晚上。 26 所有分蹄卻無趾的、不反芻的走獸,你們應以為不潔淨,觸摸它們的,就不潔淨。 27 所有用四足行走的動物中,用腳掌行走的,你們應以為不潔淨,觸摸它們屍體的,都不潔淨到晚上。 28 拾起它們屍體的,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並且不潔淨到晚上。以上這些你們應以為不潔淨。 29 「在地上爬行的生物中,你們應以為不潔淨的是這些:鼬鼠、鼫鼠、蜥蜴這一類, 30 以及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變色龍。 31 在所有爬行的生物中,你們應以這些為不潔淨;它們死了以後,觸摸它們的,都不潔淨到晚上。 32 它們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東西上,無論是木器或是衣服,皮子或是布袋等任何器具,都成為不潔淨,要放在水中。但仍不潔淨到晚上,以後就真潔淨了。 33 它們當中死了的,掉在什麼瓦器裡,其中不論是什麼,都成為不潔淨,你們要把瓦器打碎。 34 瓦器的水若是滴在任何食物上,食物就成了不潔淨,若是滴在裝了飲料的器皿裡,飲料也成為不潔淨。 35 它們屍體的任何部分掉在什麼東西上,那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爐或是鍋,都成為不潔淨,應該打碎;你們應以這些為不潔淨。 36 但是水源和儲水池仍算是潔淨的。只有觸摸水中屍體的,才是不潔淨。 37 它們屍體的一部分掉在要播種的種子上,種子還是潔淨的; 38 但是,如果種子已經澆了水,它們屍體的一部分才掉在種子上面,你們應以這種子為不潔淨。 39 「一隻你們可以吃的走獸死了,誰摸了它的屍體,就不潔淨到晚上; 40 誰吃了它的屍體,就要洗淨自己的衣服,並且不潔淨到晚上;誰拾起這屍體,也要洗淨自己的衣服,並且不潔淨到晚上。 41 「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動物,都是可憎之物,都不可吃。 42 凡是用肚子,或用四足或是多足在地上爬行的動物,你們都不可吃,因為它們是可憎之物。 43 你們不可因任何爬行的動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它們玷污自己,以致不潔淨。 44 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所以你們要使自己成為聖潔。你們要分別為聖,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不可因在地上爬行的任何動物玷污自己, 45 因為我是耶和華,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為要作你們的 神;你們要分別為聖,因為我是聖潔的。」 46 以上就是有關走獸、飛禽、所有在水中遊行的動物,和所有在地上爬行的動物的律例, 47 為要把不潔淨的和潔淨的,可吃的生物和不可吃的生物,分別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