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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CNET中譯本)

第 11 章

01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02 「你們告訴以色列人說:『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 03 凡蹄分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0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05 石獾,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06 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 07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08 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09 「『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在水裡、海裡、河裡,有翅又有鱗的,都可以吃。 10 凡在海裡、河裡、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不是同有翅有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1 這些不同時有翅有鱗的既以為可憎的,你們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當以為可憎。 12 凡水裡無翅無鱗的,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13 「『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 14 鷂鷹、小鷹與其類; 15 任何種類的烏鴉; 16 鴕鳥、夜鷹、魚鷹、任何種類的鷹; 17 鴞鳥、鸕鶿、貓頭鷹、 18 角鴟、鵜鶘、禿鵰、 19 鸛、任何種類的鷺鷥;戴鵀與蝙蝠。 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1 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可以吃。 22 其中任何種類的蝗蟲、螞蚱、蟋蟀、蚱蜢,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23 但是其他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 24 「『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凡摸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5 凡拿了死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26 「『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也不倒嚼的,是與你們不潔淨;凡摸了的就不潔淨; 27 凡四足的走獸中用掌行走的,是與你們不潔淨;摸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28 拿其屍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 29 「『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鼬鼠、鼫鼠、任何種類的蜥蜴; 30 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31 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在他死了以後,凡摸了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32 另外其中死了的,掉在甚麼東西上,這東西就不潔淨—無論是木器、衣服、皮具、口袋,不拘是作甚麼工用的器皿,須要浸在水中,必不潔淨到晚上,到晚上才潔淨了。 33 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其中不拘有甚麼,就不潔淨,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 34 其中一切食物,沾了水的就不潔淨。器皿中一切可喝的,也必不潔淨。 35 任何已死的,若有一點掉在甚麼物件上,那物件就不潔淨。不拘是爐子、是鍋臺,就要打碎;都不潔淨,也必與你們不潔淨。 36 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惟挨了那死的,就不潔淨。 37 若是死的,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子粒仍是潔淨; 38 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 39 「『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有人摸他,必不潔淨到晚上; 40 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拿了死走獸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 41 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 42 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43 你們不可因甚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污穢了自己。 44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你們必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 45 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成為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 46 這是走獸、飛鳥和水中游動的活物,並地上爬物的條例。 47 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都分別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