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新譯本)
第 4 章
0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部產業的主人,但在孩童的時期,卻和奴僕沒有分別。 02 他是在監護人和管家之下,直到父親預先指定的時候。 03 我們也是這樣,作孩童的時候,被世俗的言論所奴役; 04 但到了時機成熟, 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由女人所生,而且生在律法之下, 05 要把律法之下的人救贖出來,好讓我們得著嗣子的名分。 06 你們既然是兒子, 神就差遣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心裡,呼叫「阿爸、父!」 07 這樣,你不再是奴僕,而是兒子;既然是兒子,就靠著 神承受產業了。 08 從前你們不認識 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 神的作奴僕; 0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 神,更可以說是 神所認識的,怎麼還回到那些軟弱貧乏的言論,情願再作它們的奴僕呢? 10 你們嚴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11 我為你們擔心,恐怕我在你們身上的勞苦是白費了。 12 弟兄們,我請求你們要像我一樣,因為我也像你們一樣。你們並沒有虧負過我。 13 你們知道,我第一次傳福音給你們,是因為身體有病。 14 雖然我的身體對你們是個試煉,你們卻沒有輕看,也沒有厭棄,反而接納我,好像 神的天使,也好像基督耶穌。 15 現在,你們的歡樂在哪裡呢?我可以為你們作證,那時如果可能,你們甚至願意把你們的眼睛剜出來給我哩! 16 現在我把真理告訴你們,反而成了你們的仇敵嗎? 17 那些人熱心待你們,並不是出於好意,而是想你們和我疏遠,好使你們熱心待他們。 18 常常在善事上熱心,總是好的;只是不要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才是這樣。 19 我的孩子們,為了你們我再受生產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們裡面成形。 20 我恨不得現今就在你們那裡,改變我的語氣,因為我為你們十分困擾。 21 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哪!請告訴我,你們沒有聽過律法嗎? 22 經上記著說,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出於婢女,一個出於自由的婦人。 23 但那出於婢女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出於自由的婦人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4 這都是寓意的說法:那兩個婦人就是兩個約,一個是出於西奈山,生子作奴僕,這是夏甲。 25 這夏甲是指著阿拉伯的西奈山,相當於現在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兒女都是作奴僕的。 26 那在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她是我們的母親, 27 因為經上記著說:「不能生育、沒有生養的啊,你要歡欣!沒有受過生產痛苦的啊,你要呼喊,大聲呼叫!因為棄婦比有夫之婦有更多兒子。」 28 可是,弟兄們,你們是按著應許作兒女的,好像以撒一樣。 29 不過,當時那按著肉體生的,迫害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 30 然而經上怎樣說呢?」把婢女和她的兒子趕出去,因為婢女的兒子,絕對不可以和自由的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31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婢女的兒女,而是自由的婦人的兒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