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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加拉太書 (CNET中譯本)

第 2 章

01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 02 我是依著啟示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但我只是私下對那有份量之人說,為要確定我現在,或是從前,不是徒然奔跑。 03 不過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我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 04 這事的起因,是因為有假弟兄竄進來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使我們成為奴僕, 05 但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向他們降服,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 06 至於那些有份量的人(不論他是誰,我都無所謂, 神並不偏待人),那些有份量的人,並沒有加增我的信息; 07 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 08 (那賜力給彼得,使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賜力給我,使我為外邦人作使徒) 09 又看出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同意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而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 只是要求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渴望去做的。 11 但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明明有錯,我就當面抵擋他。 1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提倡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1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1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與福音的真理不一致,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雖是猶太人,若像外邦人活著,不像猶太人,怎麼還強迫外邦人像猶太人活著呢?」 1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16 但知道沒有人稱義是因行律法,而是因耶穌基督的信實。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基督的信實稱義,不因律法的功能稱義,因為沒有人能因律法的功能稱義。 17 但我們若一面求在基督裡稱義,一面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鼓勵人犯罪的嗎?絕對不是! 18 但我一度拆毀的,若再重新建造,我就證明自己觸犯了 神的律法。 19 我經律法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 神活著。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所以我如今在這身體所活出的,是因 神兒子的信實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21 我沒有擱置 神的恩典,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