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CNET中譯本)
第 19 章
01 耶和華你 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耶和華你 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 02 就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 03 要將耶和華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又要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去。 04 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定例乃是這樣:凡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 05 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手拿斧子一砍,本想砍下樹木,不料,斧頭脫了把,飛落在鄰舍身上,以致於死,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就可以存活, 06 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其實他不該死,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 07 所以我吩咐你說:要分定三座城。 08 耶和華你 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 09 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愛耶和華你的 神,常常遵行他的道,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再添三座城。 10 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流血的罪就歸於你。 11 若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起來擊殺他,以致於死,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 12 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從那裡帶出他來,交在報血仇的手中,將他治死。 13 你眼不可顧惜他,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14 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5 人無論犯甚麼罪,作甚麼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 16 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見證某人作惡, 17 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 18 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以假見證陷害弟兄, 19 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20 別人聽見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21 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