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新漢語譯本)
第 12 章
01 我必須誇口;雖然誇口無益,我還是要說說主的異象和啟示。 02 我認識一個在基督裡的人,他在十四年前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也許是連同身體被提,我不知道;也許是脫離了身體被提,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03 其實,我認識這樣的一個人,他是連同身體被提,還是沒有連同身體被提,我不知道,只有神知道。 04 他被提到樂園裡,聽見不能言傳的話語,是人不可說的。 05 為這個人,我要誇口;但為我自己,我不誇口,除非是誇我的軟弱。 06 即使我想要誇口,也不算愚昧,因為我說的是實話。但我克制自己不說,免得有人把我看得太高,超過了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07 又因為我得到的這些啟示非比尋常,因此,為免我過分抬舉自己,有一根刺加在我身上,就是撒但的使者來攻擊我,免得我過分抬舉自己。 08 為了這事,我曾三次求主,使這根刺離開我。 09 但他對我說:「我的恩典足夠你用,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倒非常樂意誇耀自己的軟弱,好讓基督的能力覆庇我。 10 因此,為基督的緣故,我在軟弱、凌辱、艱難、迫害和困苦中,都感到樂意;因為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 11 我成了愚昧的人,是你們逼我的。其實,我本該得到你們推薦才是,因為我雖然算不得甚麼,卻沒有哪一方面比不上那些超級使徒。 12 我在你們中間,以百般忍耐,藉著神蹟、奇事、大能,顯出使徒的憑證來。 13 除了我自己未嘗連累你們這一點之外,你們還有甚麼是不及其他教會呢?請你們饒恕我的這點不是。 14 看啊,我預備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我也不會連累你們,因為我要的,不是你們的財物,而是你們自己。事實上,兒女不該為父母積蓄,父母倒該為兒女積蓄。 15 至於我,我非常樂意為你們的靈魂獻上一切,甚至獻上自己。難道我愛你們越多,就越少得到你們的愛嗎? 16 罷了,我自己並沒有連累你們,反而是因為我狡猾,用詭計牢籠你們! 17 我差遣到你們那裡去的人,我可有藉著誰佔了你們的便宜? 18 我勸提多到你們那裡去,又差遣了那位弟兄與他同去;提多可佔過你們的便宜嗎?我們行事為人,難道不是心意相同,步伐一致嗎? 19 你們一直在想,我們是向你們為自己辯護嗎?我們是在基督裡在神面前說話;其實,親愛的弟兄們,一切都是為了造就你們。 20 因為我怕我來的時候,發現你們不如我所期望的,你們也發現我不如你們所期望的。我怕有紛爭、嫉妒、怒氣、自私、毀謗、流言、傲慢、混亂的事。 21 我也怕我再來的時候,我的神使我在你們面前蒙羞,並且我要為許多人哀慟,因為他們曾犯罪,行了污穢、淫亂、淫蕩的事,卻不肯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