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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列王紀上 (和合本)

第 3 章

01 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他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 02 當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 03 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 04 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裡有極大(或作:出名)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 05 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 06 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 07 耶和華我的神啊,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 08 僕人住在你所揀選的民中,這民多得不可勝數。 09 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 10 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 11 神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 12 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 13 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 14 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 15 所羅門醒了,不料是個夢。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燔祭和平安祭,又為他眾臣僕設擺筵席。 16 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 17 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他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 18 我生孩子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 19 夜間,這婦人睡著的時候,壓死了他的孩子。 20 他半夜起來,趁我睡著,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他懷裡,將他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裡。 21 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 22 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他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 23 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24 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 25 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 26 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 27 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28 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