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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列王紀上 (和合本)

第 17 章

01 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 02 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 03 「你離開這裡往東去,藏在約但河東邊的基立溪旁。 04 你要喝那溪裡的水,我已吩咐烏鴉在那裡供養你。」 05 於是以利亞照著耶和華的話,去住在約但河東的基立溪旁。 06 烏鴉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他也喝那溪裡的水。 07 過了些日子,溪水就乾了,因為雨沒有下在地上。 08 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 09 「你起身往西頓的撒勒法(撒勒法與路加福音四章二十六節同)去,住在那裡;我已吩咐那裡的一個寡婦供養你。」 10 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到了城門,見有一個寡婦在那裡撿柴,以利亞呼叫他說:「求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 11 他去取水的時候,以利亞又呼叫他說:「也求你拿點餅來給我!」 12 他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神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裡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做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 13 以利亞對他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做吧!只要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餅。 14 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 15 婦人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他和他家中的人,並以利亞,吃了許多日子。 16 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裡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17 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他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 18 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裡來,使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 19 以利亞對他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 20 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他,使他的兒子死了嗎?」 21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 22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 23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 24 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