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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同性戀 教會何去何從

李思敬:聖經教導並非止於定罪

2013年03月08日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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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國神學研究院主辦的中神教牧講座「面對同性戀 教會何去何從」已於三月二日假九龍城浸信會禮堂舉行,由中國神學研究院副教授李思敬博士主講「同性戀是罪?」,中國神學研究院副院長江丕盛博士主講「問世間,性是何物」,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助理教授雷競業牧師主講「真理中的恩典」,中國神學研究院院長余達心博士主講「道德霸權?教會信仰的公共意義」,大會表示有九百人參加。李思敬在講座中指出,聖經清楚表明同性性行為是罪,但其教導並非止於定罪;余達心則指基督徒應諒解、尊重、包容同性戀者,但要對他們說真話;余達心又指教會過往沒有負起公民責任為大眾的福祉發聲,因此若說教會是道德霸權,便是冤枉。

聖經指出同性性行為是罪

李思敬博士主要從舊約利未記十八章22節及二十章13節分析探討「同性戀是罪?」這一課題。他指出,上帝的訓誨所針對的,是古今中外共通的性放縱文化;而利未記所指摘的行為,尤其與性有關的部份,不會因人認識真神後,便不再是「可憎惡的」,「近代社會按普通法賦予同居者『配偶』的身份,承認非宗教結合或同性婚姻的法律權利。教會還要祝福他們嗎?我們必須三思。」李思敬又強調,利未記雖是舊約摩西律法,但其訓誨對保羅來說,仍是他勸勉新約信徒的基礎。「同性戀是否罪惡?聖經的立場斬釘截鐵:同性性行為是外邦可憎的習俗之一,上主子民必須從他們中間分別出來;舊約以色列如是,新約基督教會也如是。我們可以不同意或不接受,但無論是誰,都不能改變聖經清晰的教導。」不過,李思強調,聖經指出同性性行為是罪,但並非止於定罪,還要作出三方面聖經神學的反省,其中包括加爾文所說成聖稱義的雙重恩典等等。

李思敬講論全文:http://www.cgst.edu/events/seminar/2013/2013-03-02_PastoralSeminar/pdf/essay01.pdf

同性性關係本質上是短暫的

江丕盛指出,問性,亦即是問人性,因只有人才會問性。他表示,在今天政治正確的氛圍中,公共領域往往不假批判地肯定多元,避談差異,先假設異性、同性和雙性等性關係沒有甚麼本質的不同,只劃地自限在公義、平等、權力、自由、選擇、多元等框架裡談性。他認為,只要我們具體而深入地探討男性女性、男女的身體、男女之間的性關係和行為、性的相互互輔等,我們才可以明白婚姻和人性是甚麼。

另外,江丕盛又指出,因著身體的孕育、再生和增延,男女性關係本質上是長久的,「而同性性關係,即使一生一世,也只止於此,所以從歷史的長遠視角來看,同性性關係本質上仍是短暫的。」

江丕盛講論全文:http://www.cgst.edu/events/seminar/2013/2013-03-02_PastoralSeminar/pdf/essay02.pdf

「來跟隨耶穌吧!」

雷競業則從教會牧養的角度回應。他指出本港教會對「同性戀是罪嗎?」這個問題持正反兩面的意見。對於不贊成同性戀是罪的教會,他認為教會要給人的不僅是接納,而是要把他帶到神面前。「愛是神和人之間的契合,和由這種契合所衍生的人與人之間的契合,沒有這種契合,愛不過是一種口號。」不過,他指出,不贊成同性戀是罪的教會提醒我們,基督徒對同性戀者要傳的主要信息不是「同性戀是罪」,而是「來跟隨耶穌吧!」,「但我們不可忘記,跟隨耶穌是全人的跟隨,全然的順服。」他又指,無論對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教會要問的都是:你願意把你性生活的主權交給神嗎?你願意按神的心意去運用你的身體嗎?你願意神潔淨你一切的慾念嗎?

雷競業指出,一般信徒要去愛同性戀者,最好的出路不是不贊成同性戀是罪的教會提出的「非道德化」,而是學習理解和同情,但同情不等於認同,而是細心聆聽別人的故事。他強調,我們面對的是個別的生命,「當我們看到每位鄰舍的獨特性時,方能去牧養他們的生命。」

雷競業講論全文:http://www.cgst.edu/events/seminar/2013/2013-03-02_PastoralSeminar/pdf/essay03.pdf

諒解尊重包容,但說真話

余達心認為,教會要與同性戀者對話,必須具備三種情操:諒解、尊重及宣講福音。對於第三種情操,余達心表示,宣講福音從來都會遭到拒絕,甚至逼迫,傳道者須有心理準備,「我們要做的是將自己的道德立場清楚說明出來,為的仍是社會的共同福祉,不為自己的利益,也無懼反對、批評、攻擊,更不應尋求豁免。」他進一步指出,基督徒要諒解、尊重、包容同性戀者,但也按自己的良心講真話,因為那是因信仰而有的道德責任。

余達心又指出,教會如此關注同性戀,是因為這涉及人類共同的福祉。他認為同性戀改變了性、婚姻和家庭的本質,影響極為深遠,因為同性戀原則性地堵塞了生育的大門,兩位同性戀者的媾合不能孕育出生命。

另外,余達心認為香港教會鮮有討論同性戀這議題,也沒有發聲,「直至她醒覺同志運動對基督教倫理的挑戰,反歧視法案可能對教會言論的影響。說教會道德霸權真是冤枉。事實上,教會在過往就是沒有負起作公民的責任為大眾的福祉而發聲。」他認為教會要堅持信仰,認定基督信仰對公共福祉可以有貢獻,抱對話心態,積極參與公共價值的塑造,是教會今日必須急起直追的。

余達心講論全文:http://www.cgst.edu/events/seminar/2013/2013-03-02_PastoralSeminar/pdf/essay04.pdf

在問答環節,參加者發問踴躍,問題包括:若同性戀傾向是天生,是否一種罪?需否在教會設立「特工」牧養同性戀者或同性傾向人士?牧養者需否有何恩賜或資格?有些同性戀者認為教會要認同他們的傾向才算接納,信徒要如何與他們對話和牧養他們?等等,詳細報道請留意本報印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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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得

同性戀的議題,常是教會的頭痛和閃避的話題,
如何中庸來處置;是需要有從神來的諸般智慧。


發言日期:2013/03/09

陳雪梅

願主明示,我們在反對同性戀時,卻要去愛他們之靈魂.

發言日期:2013/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