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團體立會請願
2012年11月08日
【時代論壇訊】今午立法會辯論何秀蘭議員提出的同志平權議案。由明光社等組成的家庭倫理關注網絡帶同二萬五千個簽名,到立會促請議員投反對票;而支持議案立法保障同志權益的香港女同盟會等團體其後在立會外集會,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同志權益,展開公眾諮詢。
截至今早九時前,明光社發起的網上聯署有超過二萬六千人、共一百四十八個團體參與,憂慮同志平權影響言論及教育自由。明光社副總幹事傅丹梅向議員遞信,表達反對議案提出的立法諮詢,以法律強制仍具爭議的價值觀念,包括民主黨胡志偉、劉慧卿、陳家洛等多位泛民議員接過信件。傅丹梅建議,立會根據聯合國要求,應先審視同性戀群體提出的歧視情況和需要,商議可否透過現行法例的修訂或教育提供協助,不必另立法例。除此之外,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等人今早跟梁美芬、石禮謙、盧偉國議員進行游說,下午與公民黨議員會面。
另一邊廂,支持同運團體在明光社遞信行動結束後,於立法會外集會,高喊「同志平權是人權」、「我要性傾向歧視立法」,批評反對議案的宗教團體及建制派議員,連要求立法保障人權進行公眾諮詢也反對。陳志全議員接過信件,並呼籲群眾參與今星期六的同志遊行。出席集會的基恩之家黃國堯牧師也批評,教會人士的思維太狹窄,過度擔憂立法的影響而忽視其他性傾向人士的需要。
家庭關注網絡強調,他們並非反對諮詢,而是反對一刀切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猶如廿三條將刀放在同性戀異見人士的頸上以言入罪。
另外,由女同學社及同志公民發起的網上聯署「支持開展性傾向歧視法公眾諮詢」,已得七千多人參與,有關團體已將結果電郵予立會議員。團體認為,現時是合適的時間進行公眾諮詢,強調自由及宗教自由是受到基本法及人權法保障,性傾向歧視條例絕不會影響言論自由言論。
彩虹行動成員在集會上表示,聯合國在二○○一提交了一份文件,對香港未有為性傾向歧視立法感到遺憾,不過十一年來,港府仍未就性傾向歧視進行立法,使同志人士淪為二等公民,不能與已婚同性伴享有稅務優惠,不能以家庭組合資格申請公屋。
今屆香港同志遊行將於今星期六舉行,由維園遊行至遮打花園。支持同運團體呼籲,異性戀者人士也出來參與,捍衛同志權益。明光社項目主任歐陽家和表示,同志遊行屬他們表達意見的事情,該機構不會有任何行動回應。
立法會今日辯論工黨何秀蘭議員今日提出無約束力的動議,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人民力量陳志全議員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在今屆立法會開展立法工作,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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