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水平與社會良心
2010年07月26日
經過連續的通宵審議,立法會在七月十七日清晨通過最低工資的條例草案。一如輿論所料,議員多項修訂全軍盡墨,包括要求加入考慮薪金能否應付僱員生活需要的條款。當局視工資為付出勞力的回報,指法定最低工資為工資下限而非生活工資。由於實際最低工資水平尚待八月底提交,工會與商界之間更為激烈的角力,方在前頭。
雖然框架法例的通過並非媒體焦點,甚至被個別「自由經濟原教旨主義」的高銷量報刊鞭韃抹黑,但這不減其對香港社會的時代意義。香港雖為經濟先進之地,但在最低工資一事上,香港一直遠遠落後於不少先進或發展中的經濟體系。本地工運人士經年的爭取,一個供勞資雙方(及政府)議定本地勞動力起碼價值的平台,終於得見。而至少兩年檢討一次水平的機制,即使年期未盡如人意,本身也是一個涉議各方維持互動的承諾。至於這個平台運作是否公平、政府在最低工資訂定的過程裡可會偏袒、水平能否紓緩香港的貧富懸殊張力,未來數星期的發展,當見端倪。
設定最低工資水平,不少商界言論均擔心令企業受壓甚至倒閉。類似的憂慮,其實在過去多年,也不時浮現於但凡涉及工人薪酬福利的爭議。如七十年代中由基督教工業委員會主催的爭取有薪分娩假事件,當時來自商界的批評,就包括有薪產假會對經濟造成打擊、令香港勤奮動力不再、在僱傭關係散播矛盾、導致中小企結業、製造大量失業……歷史告訴我們,這些憂慮,後來都沒有因為有薪產假而成真。有趣的是,當年商界(當中還包括一個名叫「基督徒雇主聯會」的組織)所提出的反對理由,跟今天在涉及最低工資討論所見的,竟然如出一轍。
政策公開討論,即使議論上的爭持如何激烈,都是一個過程,讓社會既表達訴求憂慮,也作正反思考,知所取捨。最終要考慮的,是社會是否願意站在弱者的一方設想,並一同付出,得見一份分社會良心。面對貧富懸殊全球第一,基層怨氣不斷累積,香港今天極需要一個跨階層建立信任的機會,令基層對社會重拾信心,讓深層次矛盾得以紓緩。但願往後最低工資水平的釐訂,能做到這點。誠心所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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