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是基督的身體」究竟是什麼意思?
2026年04月22日
我以《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講道的次數,多到我自己都數不清了。我在同工退修會上講過,在志工感謝餐會上講過,也曾在辦公室裡對著一位止不住哭泣、想知道自己是否重要的青少年講過。每一次,我說的內容都大同小異:教會就像一個身體。我們各有不同的恩賜;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找到你的角色,盡你的本分,做好你該做的事。
所有這些話都是正確的,但幾乎也都顯得過於單薄。而這種單薄,就像一張大峽谷的明信片——就其所呈現的部分而言,確實足夠準確,但卻遺漏了大峽谷那種深度、令人眩暈的規模;它遺漏了當你站在邊緣,面對一個根本不在乎你是否準備好迎接它的神聖事物時,內心產生的那種神聖敬畏感。
多年來,我一邊宣講保羅關於教會本質所做出的最激進的主張,一邊卻把它簡化為一張張鼓勵人投入服事的勵志海報。這並不只是我個人的問題。這類說法在福音派信仰生活中無處不在。
我寫這篇文的目的是要論證——謹慎地,且站在我所深愛的改革宗傳統內——當保羅稱教會為「基督的身體」時,他的本意比我們所容許的理解要更加奇特、更加苛刻,也更加美麗。他不只是隨手使用一個大家都聽得懂的比喻;他是在提出真理主張——關於基督是誰、關於我們在祂裡面是誰,以及對於復活的上帝之子而言,透過「一群百姓」具體地臨在這個世界,究竟意味著什麼。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寫道:「就如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林前12:12)。基督也是這樣——保羅並沒有說「教會也是這樣」——如果這整段話只是類比修辭,他大可以那樣寫。但保羅指名道姓說的是「基督」。
事實上,他早在六章之前就已為這句話奠定了基礎。保羅指出淫亂之所以錯誤,並不是基於抽象的道德原則,而是關乎身體:「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林前6:15)。然而,唯有當「基督的身體」不僅僅是個比喻時,這個論點才能成立。
從這段話裡得出的結論,再次強調「身體、肢體」絕非僅是比喻。「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保羅如此總結(林前12:27)。他沒有說「你們像一個身體」,而是說「你們就是那個身體」。
加爾文在讀到以弗所書1:22-23時,寫下了一段足以讓我們震撼到停下來深思的話:「這是教會最高的尊榮:直到祂與我們聯合之前,神的兒子在某種程度上看自己仍是不完整的。」那位「充滿萬有」的神子,竟然在沒有教會的情況下,「在某種程度上」看自己是不完整的?
如果我們認真對待保羅的話,那麼基督徒之間的種族分裂將不再只是社會問題,而是「基督身體」的危機。在《以弗所書》第2章,保羅寫道,基督「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其次,如果我們認真看待保羅的教導,那麼我們如何對待軟弱者,就成了我們關於「基督本身」的陳述。保羅並沒有說那些較軟弱的肢體「值得同情」,而是說它們「不可或缺」。沒有它們,身體就無法運作。
第三,保羅的話清楚表明,每一位基督徒本身已是教會的肢體。在這個「聚會看心情、委身可有可無」的時代,強調這一點也許能改變人們對地方教會的看法。
如果教會的所言所行真如保羅形容的那樣,那麼基督就從未離開我們。祂依然同在,依然擁有「身體」;而且,在祂那帶著某種「不顧一切的憐憫」的標誌性作為中,祂選擇透過這一群破碎卻忠心、既愚拙卻不斷在主日早晨與週三晚間現身的人之中、在醫院病房與晚餐桌旁,體現祂的臨在。
──Thomas Anderson(馬里蘭州富爾頓市恩典社區教會主責門訓的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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