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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傳福音? 勿求即刻開悟

神學禮拜日談決志模式有其歷史背景 台灣照本宣科問題多 活出基督樣式為至要

2017年10月27日

教會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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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鴻台中報導】

「神學禮拜日」10月22日假台中中會蒙恩教會舉辦「何謂傳福音?——宣教與歷史詮釋」講座,邀請美國三一神學院宣教學博士潘秋郎牧師主講、七星中會古亭教會牧師陳思豪與談。長老教會弟兄姊妹難得有機會和台中基督徒聚會處、門諾會、聖教會等教派信徒齊聚一堂,一同交流和再思基督信仰最基礎的問題。

潘秋郎表示,許多基督徒提到傳福音,一定會想到領人決志,但源起19世紀末的「決志模式」有其時代背景。美國大復興時,宣教對象都是從小熟悉基督教文化或待過教會,在此前提下受邀決志以重燃信仰並委身,自然收得良好果效。台灣複製同樣模式就容易發生單向傳播、短時間要人接受福音、預設人可以「即刻開悟」等問題,他提醒傳福音絕不能衝業績,要拿捏時機和場合,尊重他人。

馬太福音28章記載耶穌升天之前吩咐門徒:「你們要去,使萬民作主門徒」,是許多教會用來強調傳福音的重要依據。潘秋郎以學界意見提醒,當這段經文被當作基督徒宣教唯一或主要神學根據時,會導致釋經的謬誤,例如福音書有4本,為何偏偏選馬太福音最後一段稱為「大使命」,有何神學理由?將「大使命」與「大誡命」放在一起看,是否合宜?

現場聽眾提問何謂「人的得救」,潘秋郎答道,一個人得救並非指他在某個時間點開悟信主,而是一個持續不斷的狀態。也就是人與人、與上帝、天地萬物的關係,達到一種恰當、合宜的狀態,透過耶穌的救贖在世界各地成就,這叫做「Shalom」。「Shalom」不是指個人心裡有平安,而是社會狀態。談得救若只談靈魂不入地獄,格局未免過窄。

「傳福音的對象是認識上帝的人。」陳思豪表示,聖經中保羅、巴拿巴每到一處都是進入猶太會堂,向那些已經認識上帝、有舊約背景的猶太人傳福音;今天傳福音的對象則是基督徒。因基督徒身處在俗世,要活出上帝國的生命樣式不容易,需要上帝的話和靈成為轉化生命的動力。

陳思豪說,對非基督徒傳福音不是靠嘴巴,聖經中以「說談」向不認識上帝者傳遞基督福音只有一次,即保羅勸亞基帕王信主被拒,還被嗆癲狂。保羅在雅典將「未識之神」連結到上帝,傳講的是創造論,非基督論,因為知道無舊約背景者對基督沒有概念,就算是最厲害的哲學家柏拉圖也聽不懂。

陳思豪強調,當一個人連結基督,活出上帝國美好形象,就是在對周遭人傳福音。許多人加入慈濟,不是因為聽了法師的道理,而是受到「歡喜做甘願受」的精神吸引,進而探詢箇中緣由。正如天主教教宗方濟各所說:「傳教不是強迫他人改教或者純粹的戰略手段……是愛耶穌基督、愛人。」

神學禮拜日從宣教與歷史註釋角度談「何謂傳福音?」。(攝影╱林家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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