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500年後的延續力量 面對後宗派與差異 唯獨合一、公義、做見證
2017年04月27日
宗教改革500年後,新教、改革宗與長老教會,以及各宗派間,該如何延續這股改革的力量-「合一、公義、做見證。」
台灣神學院推廣教育中心與神學系上周在濟南長老教會,舉辦一場「宗教改革五百週年」紀念講座,特地邀請美國長老教會宣教師蔡約拿老師,分享宗教改革5百年後,美國與台灣教會的體制與現況;與會者並分享台灣教會各宗派的傳統與合一問題。
蔡約拿宣教師目前在台灣神學院擔任宣教學與普世基督教的專任教師,他首先從美國教會處境提到,過去談到宗教改革,就會想到新舊教之間的分歧,以至於分別出天主教與基督教;而宗派的產生,大多源自對既有宗派的不滿,想在體制內革新、卻不得行,因而產生新的宗派。
至今,宗派間的藩籬已有些改變,更進入「後宗派」(post-denominational)時期,意即在後宗派時期,宗派只是招牌,教會內除了「核心禮儀(洗禮、聖餐形式)」不能動搖之外,其他則可千變萬化,能學習、吸取其他宗派的牧養系統(例如小組化)、造就系統(如MTS課程、四壘課程)等。但對於西方國家,學者們可能會問,「種族問題」已經取代「宗教」,成為自我認同的主要方式。
以美國改革宗教派來說,就分為長老教會、聯合教會、改革宗教會,其與國家、種族有關,因美國長老教會源自蘇格蘭,改革宗源自荷蘭,聯合教會源自歐洲。而對蔡約拿來說,他過去曾經有3年時間,分別都在此3種不同宗派的教會實習,且體認到彼此之間的相同與相異之處。
蔡約拿表示,這3個宗派乍看之下源自不同國族群體,但體制相似,甚或幾乎都已成為「後宗派」的教會,多數成員多不是來自長老會或改革宗的背景,且每個宗派有各自的小會、總會,但教會的「權力結構」不一樣。
例如,聯合教會的小會可決定所有事,但長老教會總會權力較大,長老教會的長老通常也較有權力,至於在接受按立女性為長老、牧師的議題上,改革宗相對較為緩慢。
座談過程中,有不同宗派的弟兄姊妹與會,其中有人分享到,台灣長老教會與其他宗派最大的不同,在於「建立教會」與「領袖權力」的觀念,在台灣,長老教會非常龐大,總會也較有權力決定事務,甚至,牧師在教會中可能只是「成員」,而要成為長老,得先擁有執事身分。
蔡約拿認為,在改革宗傳統初期,要成為一間被公認的教會,通常會藉由「福音的宣講」、「聖禮正確施行」以及「教會獎懲制度」上來斷定教會制度,但如今,他相信台灣教會制度的問題正在不斷轉變中,甚至我們都能不斷在歷史中,發現教會的分裂與合一現象,並解決宗派間的差異問題。
與台灣不同的是,美國宗派間最大的問題在於「種族」,而非制度,因美國長老教會中,有90%是白人,所以每位弟兄姊妹要面對的是「如何接納與自己不一樣的人」。
然而,宗教改革500年,教會宗派間需要改變與突破的地方是什麼?如何超越過去的500年?
「合一、公義、做見證。」蔡約拿認為,基督徒唯有透過合一,才能帶動「信仰改變世代、翻轉教會」的力量,也唯有透過好行為與見證,才能改變人心。
台灣神學院推廣教育中心與神學系上周在濟南長老教會舉行「宗教改革五百週年」紀念講座,特地邀請美國長老教會宣教師蔡約拿老師分享。 (攝影/記者杜胤廣)
座談過程中,開放弟兄姊妹互相討論、分享。 (攝影/記者杜胤廣)
網友回應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