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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彩色隱形眼鏡 食藥署抽測色素溶出品質「全過關」

2016年12月08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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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05年度市售彩色隱形眼鏡色素溶出品質監測結果,食品藥物管理署共抽樣28件彩色隱形眼鏡進行色素溶出試驗,12月6日檢驗結果出爐均合格,通通過關。

彩色隱形眼鏡不良反應事件時有所聞,2013年8月新聞報導消費者使用角膜變色片,因其色塊細微剝落造成角膜潰爛,地方衛生局亦曾接獲民眾申訴其購自網路的變色隱形眼鏡使用後會褪色並導致角膜受傷,食藥署2013年即抽驗30件市售彩色隱形眼鏡進行色素溶出試驗,結果均合格。

食藥署表示,為保障消費者使用彩色隱形眼鏡安全,今年1月至6月間,委由各地方政府於轄區內眼鏡行及藥?店等,抽樣市售彩色隱形眼鏡檢體共28件,其中國產品22件,輸入品6件,依據原廠規格進行色素溶出試驗,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彩色隱形眼鏡屬第2等級醫療器材管理,業者應依《藥事法》第40條規定,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食藥署提醒民眾在選購彩色隱形眼鏡時,應選擇標示有許可證字號(如衛部(署)醫器製字第XXXXXX號或衛部(署)醫器輸字第XXXXXX號等)的產品。使用前應詳閱業者提供的使用說明書,使用時要遵守清洗、配戴方式等注意事項,倘眼睛有任何不適症狀,應立即向眼科醫師求診。

食藥署提醒,民眾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皆可通報到衛生福利部建置之「藥物食品化?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網址:http://qms.fda.gov.tw/tcbw/)或撥打通報專線:02-23960101(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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