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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火速槍決伏法 生命共同體的悲劇

2016年05月18日

教會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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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榮採訪報導】
法務部於5月10日晚間8點47分執行死刑,槍決犯下台北捷運車廂連續殺人案的鄭捷,但也再次引發廢死與否的爭論。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聯盟)針對鄭捷死刑執行,發新聞稿給各家媒體表示,質疑這次死刑執行是背棄程序正義。

鄭捷伏法後,法務部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由於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也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針對上述,廢死聯盟於5月11日向外指出,法務部的說明顯示國家是「赤裸的將死刑作為一種展演,用來恫嚇或者虛偽安撫社會大眾」,對於這樣的執行過程深感遺憾及不滿;聯盟反對鄭捷被判處死刑及執行死刑,並非因同情及原諒加害者,或是無視於被害者的處境,而是相信,死刑不能作為解決問題的手段,同時,不能為了政治算計而背棄程序正義。

法務部長羅瑩雪發簽槍決鄭捷的過程是否違反程序正義,也成為法界的爭論。廢死聯盟在法務部執行鄭捷死刑後強調,已經成為內國法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範死刑審判、執行的重要精神,就是締約國必須給死刑犯「非常救濟」的機會,要給當事人及其律師「準備」提起非常救濟的時間,反觀民事案件的再審聲請都有30天的期限,但重大刑事案件的非常救濟程序竟是草率。基督徒、曾任法官的民進黨立委劉櫂豪於5月12日在政論節目上則指出,持平而論,羅瑩雪執行發簽這次死刑的過程符合應有程序。

法務部槍決鄭捷,引起廢死與反廢死的社會對立。七星中會古亭教會牧師陳思豪公開在臉書上表示,從執刀、傷人、奪命到槍斃,都是悲劇,「是我們這個生命共同體的悲劇」,既然是悲劇,就不該是「鬆了一口氣」的舒緩感覺;不該是「嫉惡如仇、就地正法」的暢快;不該是往「正義得到彰顯」方向理解,而是應該思考如何止息、消弭、預防這樣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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