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支持信仰自由權 馬國男子獲准從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
2016年04月01日
【特約記者譚亞菁╱編譯】
馬來西亞砂勞越高等法院在三月下旬作出一項深具意義的判決,法官裁定一名砂勞越男子羅尼(Rooney Rebit)獲准從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該判決重申聯邦憲法的至高地位,按照憲法第11條規定,強調每一位馬來西亞公民都擁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權,其權利應受憲法保障。尤其在馬來西亞改信宗教充滿爭議(從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更是困難重重)情況下,這判決樹立了良好典範。
馬來西亞砂勞越高等法院在三月下旬作出一項深具意義的判決,法官裁定一名砂勞越男子羅尼(Rooney Rebit)獲准從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該判決重申聯邦憲法的至高地位,按照憲法第11條規定,強調每一位馬來西亞公民都擁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權,其權利應受憲法保障。尤其在馬來西亞改信宗教充滿爭議(從伊斯蘭教改信基督教更是困難重重)情況下,這判決樹立了良好典範。
原始網站連結:www.ct.org.tw/1279049
| 網友回應 |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
新聞導覽
- 上一則:神學院報考者首度進行人格測驗
- 下一則:申辦自然人憑證 4.20起兌領「讀卡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