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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得安心 建立食安系統落實稽查規範

2016年02月24日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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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劉以琳台北報導】
近幾年食安問題層出不窮,台灣大學為積極協助提升食品安全,自去年(104年)1月成立了「食品安全中心」來規劃食品風險評估、食品製成安全改善等研究,台大盼能藉此全面投入協助政府救食安,於二月十八日在台大社會科學大樓召開「台灣五大食安排行榜與解救策略」記者會,進行去年整年度的重大食安事件總結報告。講員有食品安全中心執行長許輔、主任徐源泰教授、歸納陳明汝教授、解讀分析姜至剛教授、林明昕教授等。

建立食品追溯追蹤管理系統

「食安應是全民運動,大家一起來把關!」該中心執行長許輔表示,去年也建立了GHP小組,前往各縣市1,600多家食品工廠作「GHP衛生安全訪視」,並且完成3,300多家的工廠風險分級診斷及食安弱點統計分析。其中更協助政府建立食安法的「強制性驗證」制度與標準。許執行長指出,目前已完成116廠次的食安驗證,通過率為83.5%,驗證中發現違規案例,即移交檢調單位。例如:與嘉義縣政府查封了大批違規添加物。

此外,去年也協助了各縣市餐飲的大小店家、連鎖食品業者等約30萬家來登錄「食品業者登錄平台」,今年將持續協助夜市、中小型攤販、小型販賣店等約10萬家登錄,強化「食品原料追溯追蹤管理系統」。

食得安心 五大議題與建議

「食」得安心是社會大眾首重之重。主責歸納的陳明汝教授表示,重大食安議題有五大類,
一、「食品含違法毒物、工業化合物」,爆發事件有:上游工業用石膏販賣給下游廠商製造豆類製品、豆芽菜浸泡工業用漂白劑等;二、「輸入原料農藥殘留管理」案件為手搖飲料店茶類飲料殘留農藥;三、「過期成品庫存、再製與不當販賣問題」回收過期肉品與蔬菜再販賣、四、「校園團膳管理」案例為白飯添加調味劑來防腐;五、「食安事件中之法律責任」,大統油品下游廠商求償之判決、頂新案一審無罪等食品案件。

台大醫學院毒理學研究所副教授、亦是台大醫院腎臟科主治醫師姜至剛醫師指出,從上述五大議題來建議強化規格標準外,更應「落實」逐批稽查的系統,其中也針對食品業者「再」教育的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他說明或許過去可使用的,現今卻可能是過量或是非正當添加物。另外,庫存過量導致過期等,可建議結合「食物銀行」、保存期限確切建立及食品處理規範,因現今處理模式常常流向不明朗,使得過期食品是如何處理,無系統無人知曉。最後廠商在食品處理應有告知責任、並且把關品質及風險的管理。

食安責任亦是法律責任 食安把關全民響應

「食安事件,其實也就是法律事件。」台大法律系林明昕教授談及當食品亮紅燈時該付哪些責任,他以頂新案一審為例指出,其實他們的法律責任,並不是完全無罪來定案,它在法律當中是屬於刑事責任的部分,還有民事與行政責任仍可能成立。

他建議,法令應有穩定且相互整合,並加強司法人員的食安專業知識。他也呼籲政府應建立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的機制,以及強化業者守法意識。另外,去年底也在「食管法」法人不法利得之沒收,已大幅修正彌補現有規範漏洞。他說,今年七月將實施,未來不論自然人、法人或第三人若有不法所得,都可沒收。沒收不再僅具有傳統的從刑效果,即使沒有主刑,仍可以單獨宣告沒收,將可有效避免黑心業者蓄意脫產。

最後,他認為若政府管理越多,出問題可能也越多。因此,他再次強調「食安為全民運動,消費者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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