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憂《國安法》毀神職道義
2015年07月11日
【時代論壇訊】中國內地最近頒布新的《國家安全法》(下稱《國安法》),宗教將列入國家安全範圍考慮。天主教香港教區聖神研究中心研究員林瑞琪博士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擔心日後公佈的法例執行細節會更嚴,甚至破壞神職人員的道義。
林瑞琪博士在7月9日接受D100《恩典時刻.時代論壇》節目訪問時表示,中國是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締約國,所以不能把《國安法》寫得太差,要相當遷就普世價值。可是,日後的執行細節反而令人擔心。他指出,《國安法》第卅七條提到,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政法規,規定有關行政措施,他擔心日後執行條文會更為嚴謹。
林瑞琪亦指出,中央政府想維持國家統一,保持局面穩定,但中下層官員卻為視為尚方寶劍,是賺錢的好機會。因此,縱然《國安法》第廿七條國家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可是新的《國安法》以國家安全為一切的先決條件,要求就算是宗教團體也要及時報告威脅國家安全的線索,例如強迫神職人員透露告解內容,而下級宗教事務官員可能藉此威脅神職人員,令神職人員的道義備受質疑,甚至《國安法》會給借用來去剝削個人權利。
網友回應 |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