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Bible.com

台灣聖經網

港牧被深圳召喚責令改正 邢福增:處理高調 地方或收緊宗教自由

2015年07月07日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推薦本篇新聞 : 31


【時代論壇訊】今日《明報》報道,國際天糧事工會長、中福教會主任牧師鄔小鶴於內地新《國安法》實施當日(七月一日)被召往深圳,責令改正,不得在國內招募基督徒來港接受基督教培訓,並停止在國際天糧事工網站發佈有關信息。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邢福增形容,當局處理方式突然與高調,不免會對其他同類香港教會的內地事工帶來影響。至於是否跟新《國安法》有關,邢福增說在內地大氣候下,加上有關宗教干預的國安條文空泛,地方層面或會藉機收緊宗教自由。

  報道指,鄔小鶴在福田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兩名官員要求下,簽署在一份責令改正通知書。該通知指他自二○一三年以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在網站上發佈信息,召集國內基督教信徒前往香港接受基督教培訓」,此舉違反了國家《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國務院144號令)第七條、《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國家宗教事務局第1號令)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廣東省宗教事務條例》第卅七條、第卅八條、第五十五條的規定。邢福增形容,今次內地當局處理方式較為突然。他表示,過去內地一向的做法是,假如港人未經批准在內地做培訓工作,會被視為觸犯法例,今次當局高調處理,「原來(港人)在香港培訓內地信徒都是不行的」。

  邢福增又表示,雖然內地過去有就國內信徒在香港進行不同形式的培訓表達關注,但是今次是正式由官方渠道下達責令通知,事件對香港相類宗教團體形成一種無形的壓力或威脅,難免為香港教會的內地事工會帶來影響。不過,他指出,今次內地選擇以區層次的民宗局去做,進行警示或打擊的單位是鄔小鶴的國際天糧事工,「我想他們(內地當局)既要說些東西出來,又不會說要選擇某間很大規模的機構(作警示),我覺得他們都是計算著一些事情」。

條文法理牽強

  事實上,邢福增指出,自從內地實施內地旅客來港自由行政策之後,內地信徒來港接受短期交流及培訓,或者參與宗教講座已甚為普遍。邢福增指出,福田當局的指控所依據的部份條文規定,在法理上令人感到牽強:

  第一,《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國務院144號令)第7條其中規範的行為是包括港澳台在內的「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招收為培養宗教教職人員的留學人員」。按照一般理解,留學是指長時間往外地修讀一完整課程,而非指內地人短期來港旅行時順道交流的活動。此外,這規定乃國務院早於一九九四年頒佈,當時內地居民來港自由行政策尚未推出,以此規定作指控並不合時。

  第二,《廣東省宗教事務條例》第卅八條提到國內宗教團體不得與境外宗教組織或者宗教教職人員合作舉辦宗教培訓班或者宗教院校。可是,邢福增指,今次事件國際天糧事工並沒有跟境內宗教組織合作進行培訓。

內地地區或藉機收緊

  對於今次事件是否跟國家最新頌佈的《國安法》有關,邢福增說「很難說」。他表示,在內地大氣候之下,可能有些地區層面的單位藉機收緊宗教自由;而新《國安法》所特設的一條講及宗教的條文「反對境外勢力干涉境內宗教事務」,由於說法空泛,可能有人藉此把「找人來港進行宗教培訓」詮釋為干預境內宗教事務。

網友回應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