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教會指規範十架褻瀆信仰
2015年05月25日
【時代論壇訊】浙江省政府早前推出《浙江省宗教建築規範(徵求意見稿)》諮詢公眾,文件建議規範天主教及基督教教堂十架建築「應整體貼附在宗教主體建築的正立面上,十字架長與建築物正立面高的比例應小於1:10,色彩應與教堂建築立面及周圍環境相協調」。前身由內地會戴德生牧師創辦、當地佔地面積最大的三自教會杭州基督教會崇一堂於五月九日發佈意見,認為《浙江省宗教建築規範(徵求意見稿)》部份條款內容與國家法律及法律精神相違背,也有部份條款不符合建築法的規定,應當刪改。天主教溫州教區亦於五月十八日發表意見,認為該規範諮詢粗暴干預教會、缺乏法律依據,且可操作性不強。
崇一堂在該會網站上載意見書。崇一堂指出,政府的諮詢文件表明規範的立法意圖是要尊重各類宗教的傳統習俗,立法僅就宗教建築品質和安全做具體操作性立法。可是,在諮詢文件中有關基督教堂十架的規範,就與基督教傳統相違違背——意見書指出:「在近二千年來,教堂的十字架是放在建築物的頂部,而非『整體貼附在宗教主體建築的正立面上』,這樣的立法規範褻瀆了基督教的基本信仰,也踐踏了國家法律尊重信仰自由的立法要求和立法精神。」對於十字架長與建築物高的比例應小於一比十的規定,作為技術性規範,崇一堂也認為這缺少充份事實依據和科學論證,要求取消此規定。
此外,崇一堂認為,規範中應明確訂明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之前已經建成的建築物不應適用於該規範中;又認為諮詢文件存在對不同宗教的差別待遇,對天主教與基督教建築物提出不合理要求,違反國家對宗教管理的基本精神。
天主教溫州教區就諮詢發表的意見指出,對於該規範表示強烈不滿,從情感和理智上都沒有辦法接受如此規範。他們指出教堂的建築風格和十字架的放置有其歷史傳統,關係文化與歷史,如此規限也有打壓教會的嫌疑。他們又認為,文件的用詞含糊,易生理解上的偏差。聲明又指,規範涉及已建成多年的教堂十字架整改或強拆,只會引發更多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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