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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要制定歷史記憶法

◎郭燕霖

2015年04月02日

教會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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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長賴清德於3月21日清除台南市國中小14座蔣介石銅像,效率驚人,充分展現得票率高達7成的高支持度民意。
差不多就在賴清德宣布要拆除銅像的時候,筆者發現苗栗縣教育處在內部公告表示,要學校總務處承辦人員調查校園內蔣介石銅像數量、是否列入財產、使用狀況等三項,依據教育部相關指示辦理。敏感的我馬上將此份網頁儲存起來,意識到台南市政府之所以能順利拆除成功,最大關鍵乃是在於14座銅像都已完成調查,確認沒有列入學校財產中;而中央政府為防範其他縣市跟進,馬上築起防火牆,要學校將蔣介石銅像列入財產中。
其實,台灣最早完成拆除國中小校內蔣介石銅像濫觴者乃是林玉体教授,他在擔任台灣師範大學教授任內即曾要求師大拆除蔣介石銅像,尤清擔任台北縣長時,在教育局長林玉体的建議下,行文各國中小學,徹底將校園裡的蔣介石銅像移除!可見只要執政者有心貫徹轉型正義,移除蔣介石銅像並不是多麼困難的事情。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不妨參考曾經統治台灣的西班牙是如何進行轉型正義工程,西班牙的獨裁者佛朗哥和蔣介石一樣,都是冷戰下的白色恐怖獨裁者。2004年西班牙社會勞動黨提出設立《歷史記憶法》之法源依據,2007年該法通過並實施,該法明確規定西班牙政府在公共場所禁止出現佛朗哥政權的符號和標誌,其紀念碑或雕像都要拆除,禁止在佛朗哥之墓地舉行集會或遊行。
看看西班牙,想想台灣,二二八和平紀念日當天要台灣人記取歷史教訓,接下來的蔣介石忌日,大批政府官員又跑去追悼這位獨裁者,如果中華民國真有心反省二二八事件的話,應該好好褒揚台南市府撤除銅像,並制定台版《歷史記憶法》,而非暗地裡搞小動作,以列入校產的方式捍衛獨裁者。
(作者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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