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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人生的延展──復活的真諦

◎高金田

2015年04月02日

教會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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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之所以有世世代代延展不息的基督教,乃因基督為使其人生發揚光芒,而善盡一己的寶貴生命所形成的。基督的善盡一己(背十字架),並沒有死或消失,因為祂的善盡一己所閃耀的光芒(復活)持續照射於人間,特別在失落者、痛苦者、受害者之中,給他(她)們一線勇氣和希望之光,以面對處境繼續前進。
哈利路亞!祂有復活!
基督的復活不是宗教徒塑造的虛無故事,卻是他(她)們親身體驗和接觸的見證,經由歷代具同感受者的傳播而延續不止的歡樂喜訊。所以,基督的復活是基督教歷史與基督徒命脈的淵源,假如基督沒有復活就不會有基督徒的出現和基督教的形成。這是在奇妙歷程中看見復活主,讓他做180度轉變的保羅衷誠的告白。(參閱使徒行傳徒9章;哥林多前書15章12∼19節)
每到復活節我們會高歌歡唱:「哈利路亞!祂有復活!」這僅是對過往奇蹟的回顧讚美嗎?基督的復活只是在歷史中曾經發生的一件超凡聖事嗎?如果僅是一個可歌可頌的事蹟,那麼基督也不過是一位可敬可佩的風雲人物而已。然而,在歷代虔敬信徒的經驗中,基督並不單是個可敬可佩的人物,祂是道成肉身者,以具體的人生展現天父的話,雖不幸犧牲可貴的生命,卻蒙天父稱讚珍惜,而永傳於世。祂的復活意味其人生表現符合天父的意旨,獲取天父的肯定要加以推廣,使之長存人間世世代代發光照耀,給世人看出且掌握那通往光芒人生之途,以投身朝向那道而邁進。
「哈利路亞!祂有復活!」固是對基督之光芒人生的歡呼讚揚,也是(更應是)對自我的鼓舞和推動聲。一個高歌的歡唱者應不僅是個恭頌神奇事蹟的「喜樂者」,也應是個「效法者」,以延續伸展所恭頌的人之表現。迎接歡慶基督的復活不能只是回想和讚美過去的一件動人奇事,而必須思考這奇事與我有何關係,對我有何啟示,如此,我們的歡呼迎接才有其活生生的意義;更重要的,有這樣的聯想,復活的基督就會在我們的靈性和精神中顯示,而祂的復活就會活在我們現在的信心中,且推動我們朝向將來去著想,並給我們一股奮發的勇氣和毅力,以展向新景去花心血。這是復活的基督出現且活在我們心中的現象。
復活的基督在哪裡?
復活的基督在哪裡?肉眼是看不見的,因為祂現在是靈體型的活,而不是原有之肉體型的活,這是祂為什麼復活出現,其門徒和一些追隨過祂的人認不出來。到底復活的主以什麼形象或體型出現,我們無可查明,因為聖經沒有說出。我們僅知道門徒是在復活主的自我表達後,才認出(感悟)那顯現在他們之間與他們說話者是他們想念的主。(參馬可福音16章12節;路加福音24章16節;約翰福音20章24∼29節)
保羅說他「看見基督」(哥林多前書9章1節)不是外在的看見,而是「內在經驗」的看見。他給加拉太教會的書信就明說:「上帝……把祂兒子啟示在我心裡」(加拉太書1章16節),意味他所看見的復活基督不是肉眼所見之肉體型的主,而是內心或靈性中所感受與領悟到的主。保羅確實接觸到復活主的臨在,而從敵基督者變成為基督受打受關者。他的人生轉變給我們一個有力的見證:基督真真實實復活了。
基督的復活是天父對祂在世間之人生作為的肯定且意旨要推廣發展。天父所肯定和要發展的是什麼?從基督的教導和表現我們可看出是些什麼。其教導和作為是多樣多種的,可綜合出幾個要項:倡導真誠的相互關係,推行對需要者的扶持,以及為伸張公義付出心血。主耶穌一生一世以身作則,鼓舞催促大家往這些建構人間和樂生命的要務去下功夫。祂的這些主張和行動對當時政教界權勢的擁有者和守衛傳統的烏合之眾是一大挑戰和革新,就在這批守護者和權勢保衛者的聯手圍攻下,主耶穌走上各各他死在十字架上。祂的死是無辜者的死,其無辜並非僅因祂是個沒做惡的好人,更因祂是個為真為善為美發揮心血的人,即聖經所指那彰顯天父形像的真人(新亞當),而蒙天父的珍惜保全(復活)更連結於真心信靠者的人生中。
活出愛的人生
歡呼高歌主的復活最踏實的舉止,乃是在現實的生活中效法主所行益人益事的工作。見證者以基督的表現和教導告訴我們,主極重視且親自行使以最真誠的態度和作為建立彼此的關係,不論是在與天父或與他(她)人之間。人生的喜樂安好或悲痛喪氣一個關鍵性的因素是關係,有忠誠、互動、互補、互助、互成、互愛的關係,即使面對困苦或災禍,也能擁有一股再前進的希望和毅力。主曾嚴肅地訓勉人在「神與人」和「人與人」之間應保持緊密的連結:「你要全心、全情、全意愛主你的上帝。……你要愛鄰人,像愛自己一樣。」(馬太福音22章37∼38節)「要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彼此相愛」(約翰福音13章34∼35節)真誠連結的不二要素是愛,此乃人生倫理的基礎,在這基盤上會閃射出歡樂的光芒。
上帝造人的首要意旨是要人活出愛的人生。就創世記的報導,人是依照上帝的形像受造,祂的形像是愛(約翰一書4章8節),所以人活在世上的中心目標乃是善盡愛的行為,所言所行基於愛。愛的上帝之實體中存在著和諧的關係──三位一體。要活出其形像的人就是要活現和諧關係的人,那是主耶穌於世間的表現,其復活意表這種和諧型態的人生要延續發揚。
有愛的生命不僅止於相互間的和諧關係,更需有給予和施捨的舉止。主耶穌非常關心弱小者、病痛者和欠缺者,當大人阻止小孩子接近祂時,主卻伸手迎接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阻止他們,因為上帝國的子民正是像他們這樣的人。」(馬可福音10章14節)「祂找一個小孩來……又抱起他,對他們說:『為了我而接待這樣一個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不僅僅是接待我,也是接待差我來的那一位。』」(馬可福音9章36∼37節)
主這種仁慈之心也延伸到病痛者,得救是靈魂和肉體兼具的;祂傳授生命話語給世人,且醫治病痛者,使他們解除肉身上的苦。這些事蹟給我們一個正確的信仰觀,乃是為獲取平安人生,而非僅是為使靈魂登天;是追尋身心靈的健康,活出榮神益人的生命,此乃主留給我們的信念。再者,主協助欠缺者也傳給我們面對苦境的積極態度,發揮本身的可能並求助於天父,會有超乎料想的果效(參馬太福音14章13∼21節)。主的復活顯示祂的這些表現和開導蒙父神欣賞。
維護公義和正直
於其仁慈和扶持的行動中,主耶穌並沒忽略對公義和正直的維護,祂嚴厲指責不公不義的政客和教頭,希望他們以尊天父為首,來行使權力和任務,不要僅憑傳統制度和法條。主並沒全然否定傳統和法條,祂認為傳統和法條應視情視理有所伸縮,為此祂常受政教界的掌權者汙名攻擊。
祂鄭重地警告當權者,不要耍權威,「只因上帝給你這權,你才有權。」(約翰福音19章11節)掌權者應是天父的僕人,為上帝執行公義,不能只為保有權位而無視於公義正直。這是主一生所堅持的,在權勢誘惑下主依然不為所動而大聲說:「要拜主你的上帝,唯獨敬拜祂!」(路加福音4章8節)為了公義真理,主不與政客和教頭妥協而走上各各他之路。
主耶穌生長在傳統中,也遵行傳統,但不把傳統看為真理。祂認為傳統應在適時、適地、適人、適情、適理中使用,就因為這樣被固守傳統的政客教頭與烏合之眾排拒。當其門徒於安息日摘取麥穗吃,被嚴守傳統教條的法利賽人指責時,主提示他們:「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馬可福音2章27節)「為什麼你們遵守傳統,卻違背了上帝的命令?」(馬太福音15章3節)基督凡事以天父意旨為依規;又天父是有情理的,所以,基督也在情理中行事待人,祂的復活乃天父肯定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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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路亞!祂有復活!」祂的復活是天父讚賞其人生表現,要讓其作為延續發展。歡呼高歌其復活的人,應以具實的行為把復活主所表現的活出來。我們台灣基督長老教會150週年,最珍貴的感恩是,立意做復活主更有效的發光器皿,再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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