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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路得記 (新譯本)

第 1 章

01 在士師統治期間,國內發生了饑荒。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從猶大的伯利恆前往摩押地去,寄居在那裡。 02 這個人名叫以利米勒,妻子名叫拿俄米,兩個兒子叫瑪倫和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在那裡住下來了。 0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去世了,留下她和兩個兒子。 04 他們娶了摩押女子作妻子,一個名叫俄耳巴,一個名叫路得。他們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 05 後來,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留下拿俄米,既沒有了兩個兒子,又沒有了丈夫。 06 拿俄米還在摩押地的時候,因為聽說耶和華眷顧他的子民,賜糧食給他們,就帶著兩個媳婦動身從摩押地回來。 07 她離開居住的地方,兩個媳婦也隨她出發,要回到猶大地去。 08 拿俄米對兩個媳婦說:「去吧,你們還是各自回娘家吧。願耶和華恩待你們,像你們善待已死的人和我一樣。 09 願耶和華使你們各人有機會再嫁(「有機會再嫁」原文作「在丈夫家裡」),找到歸宿。」跟著親吻她們,她們就發聲大哭, 10 說:「不,我們一定要跟你一起回到你同胞那裡去。」 11 拿俄米說:「我女兒啊,你們回去吧,為什麼要跟我去呢?我肚子裡還有兒子作你們的丈夫嗎? 12 走吧,我女兒啊,你們回去吧,因為我太老,不能嫁人了,就算我說我還有希望今天晚上有個丈夫,又生兒子, 13 你們可以等到他們長大嗎?你們可以為他們守節而不嫁人嗎?不行,我女兒啊,我為你們非常難過,因為耶和華伸手對付我。」 14 她們又放聲大哭。俄耳巴就和婆婆吻別,路得卻捨不得離開拿俄米。 15 拿俄米說:「你看,你嫂嫂已經回到她同胞和她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嫂嫂回去吧。」 16 路得說:「請不要逼我離開你回去,不跟從你。你到哪裡去,我也要到哪裡去;你在哪裡過夜,我也要在哪裡過夜;你的同胞就是我的同胞,你的 神就是我的 神; 17 你死在哪裡,我也要死在哪裡,葬在哪裡。除非死亡把你我分離;如果我離開你,願耶和華加倍懲罰我。」 18 拿俄米看路得堅決要跟她走,就不再多費唇舌了。 19 她們雙雙上路,來到伯利恆。她們到達的時候,全城都因她們的緣故騷動起來。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 20 拿俄米對她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叫我瑪拉吧,因為全能者使我吃盡了苦頭。 21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卻使我空空地回來,你們為什麼還叫我拿俄米呢?耶和華折磨我,全能者加害於我。」 22 拿俄米就這樣回來了。她媳婦摩押女子路得隨著她從摩押地回來。她們到達伯利恆,正是開始收割大麥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