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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尼希米記 (現代中文譯本)

第 5 章

01 過了一段時間,許多人,男的女的都有,開始抱怨他們的猶太同胞。 02 有的說:「我們有這麼大一家人,需要糧食餬口才能存活!」 03 有的說:「我們必須典押田地,葡萄園,房屋才有足夠的糧食充飢。」 04 也有人說:「我們必須借錢來納田地和葡萄園稅給皇上。 05 我們跟我們的猶太同胞是同一種族。我們的兒女跟他們的兒女沒有甚麼差別。我們卻被迫得非叫我們的兒女去作奴隸不可。我們的女兒有些已經被賣作奴隸了,我們都無能為力,因為我們的田地和葡萄園都被人奪走了。」 06 我聽到他們的哀嘆和抱怨,很是生氣, 07 決定要解決這事。我譴責民眾的首領和官長們說:「你們竟然剝削自己的同胞!」我聚集群眾開會來處理這問題, 08 對他們說:「我們曾經盡最大的努力贖回那些不得已賣身給外族的猶太弟兄。現在你們竟強迫弟兄出賣自己給你們─給自己的猶太同胞!」領袖們默不作聲,無話可說。 09 於是我又說:「你們做這事實在不對!你們不是應該敬畏上帝,去做應做的事嗎?不要讓我們的外族敵人有任何藉口嘲笑我們。 10 我曾經借錢借糧給同胞;我的朋友和工人也借給同胞。現在,我們要把所有的債權一筆勾銷, 11 取消他們所欠的一切債務,無論是錢是糧,是酒是油,都不要他們還。要立刻把他們典押的田地,葡萄園,橄欖園,和房屋還給他們。」 12 領袖們回答:「我們願意照你說的去做,歸還財產,不向他們索債。」於是我召祭司來,叫領袖官員們在他們面前發誓,要遵守剛才的諾言。 13 然後,我解下圍在腰間的帶子,抖著說:「上帝要抖掉那不守誓言的人,奪走他的房子和他所擁有的一切,使他一無所有。」所有在場的人都說:「阿們!」並且讚美上主。民眾照他們的許諾做了。 14 在我作猶大省長的十二年中,就是從亞達薛西作皇帝的第二十年到三十二年,我和我的親屬都沒有吃省長應得的食糧。 15 在我以先的前任省長都是人民的重擔;他們要求人民每天為糧食和酒付四十銀元。連他們的僕人也壓榨人民。但我不這樣做,因為我敬畏上帝。 16 我把全部精力都放在重建城牆這件事上;我並沒有置產業。我所有的僕人也都參加重建的工作。 17 在我餐桌吃飯的猶太人民和領袖通常有一百五十人,另外還有從鄰國來見我的人。 18 每一天,我要預備一頭公牛,六隻肥羊,和許多雞。每十天,我要供給一批新酒。雖然如此,我並沒有要求省長應得的俸祿,因為我知道人民已經負擔很重。 19 我的上帝啊,求你按著你的美意記得我為人民所做的一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