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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新譯本)

第 20 章

01 耶和華對摩西說: 02 「你要對以色列人說:任何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子獻給摩洛,必要把他處死;本地的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0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因為他把自己的兒子獻給摩洛,玷污了我的聖所,褻瀆了我的聖名。 04 如果有人把他的兒子獻給摩洛,而本地的人掩目不看,不把他處死, 05 我就要向那人和他的家族變臉,把他和所有跟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他們的族人中剪除。 06 「如果有人轉向交鬼的和行法術的,隨從他們行淫,我必向那人變臉,把他從他的族人中剪除。 07 所以你們要使自己成為聖潔。你們要分別為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08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使你們分別為聖的耶和華。 09 「咒罵自己父母的,必要把他處死;他咒罵自己的父母,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10 「如果有人與別人的妻子通姦,就是與鄰舍的妻子通姦,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 11 如果有人與父親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他父親的下體,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12 如果有人與兒媳同睡,必要把他們二人處死;他們犯了亂倫的罪,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13 如果有人與男人同睡,像與女人同睡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14 如果有人娶妻,又娶岳母,就是行了醜惡的事,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 15 如果有人與走獸同睡,必要把他處死,也要殺死那走獸。 16 女人若是親近任何走獸,與它交合,你們要殺了那女人和走獸;必要把他們處死;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 17 「如果有人娶了自己的姊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或是異父同母的,他見了她的下體,她也見了他的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二人必要從自己族人的眼前被剪除。他揭露了自己姊妹的下體,必須擔當自己的罪孽。 18 如果有人與患血漏病的婦人同睡,揭露了她的下體,就揭露了她的血源,婦人也揭露了她自己的血源,他們二人必要從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 19 你不可揭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因為這是揭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這樣作的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孽。 20 如果有人與叔伯的妻子同睡,就是揭露了叔伯的下體,這樣作的人要擔當自己的罪;他們必無子女而死。 21 如果有人娶了兄弟的妻子為妻,這是污穢的事,揭露了自己兄弟的下體;這樣作的人必無子女。 22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和一切典章,免得我將要領你們進去居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來。 23 我從你們面前逐出的各民族,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24 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土地;我要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你們作產業。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 25 所以你們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走獸,潔淨的和不潔淨的飛禽分別出來;你們不可因著那些我為你們分別出來,不潔淨的走獸、飛禽,或任何在地上爬行的動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 26 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我把你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使你們歸我。 27 「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是行法術的,必要把他們處死,要用石頭打死他們;他們必須承擔流血的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