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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新譯本)

第 10 章

01 亞倫的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著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平常的火,是耶和華沒有命令他們獻的。 02 那時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 03 於是摩西對亞倫說:「這就是耶和華曾經告訴我們的,他說:『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顯為聖,在眾人面前,我要得榮耀。』」亞倫就默然無語。 04 摩西把亞倫叔父烏薛的兒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召了來,對他們說:「你們上前來,把你們的兄弟從聖所前抬到營外去。」 05 於是二人走近來,照著摩西的吩咐,把他們連同他們的衣服抬到營外去。 06 摩西對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你們不要披頭散髮,不可撕裂你們的衣服,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耶和華向全體會眾發怒。你們的親族,以色列全家,卻要為耶和華所燒死的人哀哭(「要為耶和華......哀哭」或譯:「要為耶和華所燃起的焚燒哀哭」)。 07 你們也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口,免得你們死亡,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著摩西的話行。 08 耶和華對亞倫說: 09 「你和你的兒子一起進會幕的時候,淡酒烈酒都不可喝,免得你們死亡,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律例; 10 使你們可以把聖的和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分辨清楚; 11 可以把耶和華藉著摩西告訴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訓他們。」 12 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說:「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剩下的素祭,你們要拿來在祭壇旁邊作無酵餅吃,因為這是至聖的。 13 你們要在聖潔的地方吃,在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和你兒子的分,因為耶和華是這樣吩咐我。 14 至於作搖祭的胸和作舉祭的後腿,你們也要在潔淨的地方吃,你和你的兒女要一起吃,這是從以色列人獻的平安祭中,給你和你兒子的分。 15 至於作舉祭的後腿,作搖祭的胸,他們要與火祭的脂肪一同帶來,當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都要歸給你和與你在一起的兒子,當作永遠的律例,都是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 16 那時,摩西急切地尋找那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發現已經燒了;他就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說: 17 「這贖罪祭是至聖的,耶和華又把祭肉給你們,要叫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什麼沒有在聖潔的地方吃呢? 18 這祭牲的血既然沒有帶進聖所裡去,你們就應該照著我所吩咐的,在聖所裡吃這祭肉。」 19 亞倫對摩西說:「今天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已經獻了贖罪祭和燔祭,而且有這樣的災禍臨到我;如果今天我吃了贖罪祭的祭肉,耶和華怎能看為美好呢?」 20 摩西聽了,也覺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