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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約伯記 (現代中文譯本)

第 31 章

01 我曾經嚴肅地保證,絕不用淫念的眼睛看女孩子。 02 上帝給我們定下的命運是甚麼呢?全能者怎樣報答人的行為呢? 03 他不是要降災難給不義的人嗎?他不是要使禍患臨到作惡的人嗎? 04 他不是察看我的每一腳步嗎?他不是知道我所做的一切嗎? 05 我敢發誓,我從未作惡;我也不曾欺詐別人。 06 願上帝把我放在公道的天平上;他會知道我無辜。 07 如果我的腳偏離正路,我的心受邪惡吸引,我的手染滿罪污, 08 就讓別人收割我的出產吧;就讓別人享受我的產物吧。 09 如果我對鄰居的妻子起淫念,在她門口窺伺機會, 10 就讓我的妻子去替別人燒飯吧;就讓別的男人跟她睡覺吧。 11 這是罪大惡極的事;這是該受死刑的罪。 12 這罪要像一場毀滅性的大火,把我所有的出產焚燒淨盡。 13 當我的僕婢對我有所不滿,我都仔細聽他們訴說,以公道待他們。 14 要不是這樣,我怎能面對上帝呢?上帝審問我的時候,我能說甚麼呢? 15 那位創造我的上帝不也造了他們嗎?創造我們的不是同一位上帝嗎? 16 我曾拒絕救濟貧窮人嗎?我曾使寡婦失望過嗎? 17 我曾自己吃得飽足而讓孤兒餓著肚子嗎? 18 我一生常常照顧他們;我像父親把他們養大。 19 我若遇見衣不蔽體的人需要衣服,我若看見窮人沒有衣服穿, 20 我就拿自己出產的羊毛做衣服給他們。他們都真誠地感謝我。 21 如果我知道在法庭上能獲勝訴,因而欺詐孤兒, 22 願我的手臂折斷;願我的肩膀脫落。 23 因為我畏懼上帝的懲罰,我絕不敢做這樣的事! 24 我從來不倚靠金錢,也絕不倚仗純金。 25 我未嘗因錢財驕傲,也不曾因富足欣喜。 26 我不因太陽光耀而敬拜它,或因月亮皎潔而崇奉它。 27 我不曾受誘惑去歌頌它們,也不以飛吻對它們表示尊崇。 28 這種行為等於否認至高的上帝,罪大惡極,該受死刑。 29 我從來不以敵人的苦難為樂,不對他們存幸災樂禍的心。 30 我不曾因詛咒他們死亡而陷入於罪惡中。 31 凡是為我工作過的人都知道,我時常接待陌生人。 32 我邀請流落異鄉的人到我家,從不讓他們露宿街頭。 33 有人想掩飾他們的過犯,但我不曾隱藏自己的過失。 34 我從不怕別人說閒話,不因親族的笑罵而不敢作聲,閉門不出。 35 難道沒有人聽我的申訴嗎?我發誓,我的話句句真實;願全能的上帝回答我。願控告我的人把罪狀寫下來,讓我親眼看見。 36 我要得意地掛在肩膀上,或當華冠戴在頭上。 37 我要向上帝說明我所做的一切,像王侯一樣昂然到他跟前。 38 如果我奪取過別人的田地,從合法業主手中搶來, 39 如果我吃了那田地的產物,卻使耕種的人餓著肚子, 40 就讓蒺藜野草長滿那地,不再有小麥,也沒有大麥。約伯的話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