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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約翰福音 (新譯本)

第 2 章

01 第三天,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婚筵,耶穌的母親在那裡; 02 耶穌和門徒也被邀請參加婚筵。 0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04 耶穌說:「母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跟你有什麼關係呢?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05 他母親告訴僕人說:「他吩咐你們什麼,就作什麼。」 06 在那裡有六口石缸,每口可盛兩三桶水,是為猶太人行潔淨禮用的。 07 耶穌吩咐僕人:「把缸都倒滿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08 耶穌又吩咐他們:「現在舀出來,送給筵席的總管!」他們就送去了。 09 總管嘗了那水變的酒,不知道是從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僕人知道。總管就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到親友喝夠了,才擺上次等的,你倒把好酒留到現在。」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他顯出了自己的榮耀,他的門徒就信了他。 12 這事以後,耶穌和母親、弟弟、門徒,都下到迦百農去,在那裡住了沒有幾天。 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14 他在聖殿的外院裡看見有賣牛羊鴿子的,和坐在那裡兌換銀錢的, 15 就用繩索做了一條鞭子,把眾人連牛帶羊都從外院趕出去,倒掉兌換銀錢的人的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搬出去,不要把我父的殿當作巿場。」 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我為你的殿心中迫切,如同火燒。」 18 猶太人就問他:「你可以顯什麼神跡給我們看,證明你有權作這些事呢?」 19 耶穌回答:「你們拆毀這殿,我三天之內要把它建造起來。」 20 猶太人說:「這殿建了四十六年,你三天之內就能把它建造起來嗎?」 21 但耶穌所說的殿,就是他的身體。 22 所以當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以後,門徒想起了他說過這話,就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 23 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 24 耶穌卻不信任他們,因為他知道所有的人, 25 也不需要誰指證人是怎樣的,因為他知道人心裡存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