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和合本)
第 7 章
01 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02 「你當站在耶和華殿的門口,在那裡宣傳這話說:你們進這些門敬拜耶和華的一切猶大人,當聽耶和華的話。 03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改正行動作為,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 04 你們不要倚靠虛謊的話,說:『這些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是耶和華的殿!』 05 「你們若實在改正行動作為,在人和鄰舍中間誠然施行公平, 06 不欺壓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在這地方不流無辜人的血,也不隨從別神陷害自己; 07 我就使你們在這地方仍然居住,就是我古時所賜給你們列祖的地,直到永遠。 08 「看哪,你們倚靠虛謊無益的話。 09 你們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並隨從素不認識的別神, 10 且來到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說:『我們可以自由了。』你們這樣的舉動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嗎? 11 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 12 你們且往示羅去,就是我先前立為我名的居所,察看我因這百姓以色列的罪惡向那地所行的如何。」 13 耶和華說:「現在因你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我也從早起來警戒你們,你們卻不聽從;呼喚你們,你們卻不答應。 14 所以我要向這稱我為名下、你們所倚靠的殿,與我所賜給你們和你們列祖的地施行,照我從前向示羅所行的一樣。 15 我必將你們從我眼前趕出,正如趕出你們的眾弟兄,就是以法蓮的一切後裔。」 16 「所以,你不要為這百姓祈禱;不要為他們呼求禱告,也不要向我為他們祈求,因我不聽允你。 17 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嗎? 18 孩子撿柴,父親燒火,婦女摶麵做餅,獻給天后,又向別神澆奠祭,惹我發怒。」 19 耶和華說:「他們豈是惹我發怒呢?不是自己惹禍,以致臉上慚愧嗎?」 20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我必將我的怒氣和忿怒傾在這地方的人和牲畜身上,並田野的樹木和地裡的出產上,必如火著起,不能熄滅。」 21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你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吃肉吧! 22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也沒有吩咐他們。 23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24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的計謀和頑梗的惡心,向後不向前。 25 自從你們列祖出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今日,我差遣我的僕人眾先知到你們那裡去,每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 26 你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硬著頸項行惡,比你們列祖更甚。 27 「你要將這一切的話告訴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呼喚他們,他們卻不答應。 28 你要對他們說:這就是不聽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話、不受教訓的國民;從他們的口中,誠實滅絕了。」 29 耶路撒冷啊,要剪髮拋棄,在淨光的高處舉哀;因為耶和華丟掉離棄了惹他忿怒的世代。 30 耶和華說:「猶大人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將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這殿。 31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邱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32 耶和華說:「因此,日子將到,這地方不再稱為陀斐特和欣嫩子谷,反倒稱為殺戮谷。因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 33 並且這百姓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並無人鬨趕。 34 那時,我必使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歡喜和快樂的聲音,新郎和新婦的聲音,都止息了,因為地必成為荒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