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 (CNET中譯本)
第 48 章
01 「眾支派按名所得之地記在下面:從北頭,由希特倫往利布 哈馬,到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 以難,北邊靠著哈馬地,從東到西,是但的一分; 02 挨著但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亞設的一分; 03 挨著亞設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拿弗他利的一分; 04 挨著拿弗他利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瑪拿西的一分; 05 挨著瑪拿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法蓮的一分; 06 挨著以法蓮的地界,從東到西,是流便的一分; 07 挨著流便的地界,從東到西,是猶大的一分。 08 「挨著猶大的地界,從東到西,必有你們所當獻的供地,寬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從東界到西界,長短與各分之地相同,聖地當在其中。 09 你們獻與耶和華的供地要長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寬五公里二百五十公尺。 10 這聖供地要歸與祭司,北長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西寬五公里二百五十公尺公尺,東寬五公里二百五十公尺,南長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耶和華的聖地當在其中。 11 這地要歸與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就是那守我所吩咐的。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 12 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是全地中至聖的。供地挨著利未人的地界。 13 「利未人所得的地,要長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寬五公里二百五十公尺,與祭司的地界相等,都長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寬五公里二百五十公尺。 14 這地不可賣,不可換,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 15 「這剩下的二公里六百二十五公尺寬,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長之地要作俗用,作為造城蓋房郊野之地。城要在當中。 16 城的尺寸乃是如此:北面二千三百六十公尺,南面二千三百六十公尺,東面二千三百六十公尺,西面二千三百六十公尺。 17 城必有郊野,向北一百三十一公尺,向南一百三十一公尺,向東一百三十一公尺,向西一百三十一公尺。 18 靠著聖供地的餘地,東長五公里二百五十公尺,西長五公里二百五十公尺,要與聖供地相等;其中的土產要作城內工人的食物。 19 所有以色列支派中,在城內做工的,都要耕種這地。 20 你們所獻的聖供地連歸城之地,是四方的:長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寬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 21 「聖供地連歸城之地,兩邊的餘地要歸與王。供地東邊,南北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東至東界,西邊南北十三公里一百二十五公尺,西至西界,與各分之地相同,都要歸王。聖供地和殿的聖地要在其中, 22 並且利未人之地,與歸城之地的東西兩邊延長之地(這兩地在王地中間),就是在猶大和便雅憫兩界中間,要歸與王。 23 「論到其餘的支派,從東到西,是便雅憫的一分。 24 挨著便雅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緬的一分。 25 挨著西緬的地界,從東到西,是以薩迦的一分。 26 挨著以薩迦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西布倫的一分。 27 挨著西布倫的地界,從東到西,是迦得的一分。 28 迦得地的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 加低斯的水,延到埃及小河,直到大海。 29 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30 「城的北面二公里三百六十公尺,出城之處如下: 31 城的各門要按以色列支派的名字。北面有三門:一為流便門,一為猶大門,一為利未門。 32 東面二公里三百六十公尺,有三門:一為約瑟門,一為便雅憫門,一為但門。 33 南面二公里三百六十公尺,有三門:一為西緬門,一為以薩迦門,一為西布倫門。 34 西面二公里三百六十公尺,有三門:一為迦得門,一為亞設門,一為拿弗他利門。 35 城四圍共九公里四百五十公尺。從此以後,這城的名字,必稱為『耶和華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