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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申命記 (當代譯本)

第 5 章

01 摩西把所有的以色列人召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啊,要留心聽我今天對你們宣講的律例和典章,要學習並謹慎遵行。 02 我們的上帝耶和華曾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 03 這約不是與我們祖先立的,乃是與我們今天還活著的人立的。 04 耶和華在山上的烈火中面對面跟你們說話。 05 那時,因為你們害怕那烈火,沒有到山上去,我就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把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耶和華說, 06 「『我是你的上帝耶和華,曾把你領出埃及,使你不再受奴役。 07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08 「『不可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任何飛禽走獸或水族的樣子造神像, 09 不可跪拜它們,也不可供奉它們,因為我——你的上帝耶和華痛恨不貞,我必追討背棄我之人的罪,從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10 但那些愛我、遵守我誡命的人,我必以慈愛待他們,直到千代。 11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華的名,違者必被耶和華定罪。 12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守安息日為聖日。 13 你一週可工作六天, 14 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安息日,你和兒女、僕婢、牛驢等牲畜以及你那裡的外族人在這一天不可做任何工,好讓僕婢和你一樣得到休息。 15 要記住,你曾在埃及做奴隸,你的上帝耶和華伸出臂膀,用大能的手把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你的上帝耶和華吩咐你守安息日。 16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華的吩咐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華要賜給你的土地上享長壽,蒙祝福。 17 「『不可殺人。 18 「『不可通姦。 19 「『不可偷盜。 20 「『不可作偽證陷害人。 21 「『不可貪戀別人的妻子,不可貪圖別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或其他任何物品。』 22 「這是耶和華在山上的烈火、烏雲和幽暗中高聲頒佈給你們全體會眾的誡命。此外,祂沒有說別的。祂把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 23 當時,山上燃燒著烈焰,你們聽見聲音從黑暗中傳來。你們各支派的首領和長老都到我跟前, 24 說,『看啊,我們的上帝耶和華向我們彰顯了祂的榮耀和威嚴,我們聽見了祂從火中發出的聲音。今天我們已經看見,人聽見上帝說話後還能活著。 25 但我們何必冒死,被這烈火吞噬呢?我們若再次聽到我們的上帝耶和華的聲音,必然喪命。 26 世上有誰像我們一樣聽見永活上帝從火中說話後還能活著呢? 27 你去聽聽我們上帝耶和華所說的話,然後回來告訴我們,我們必聽從、遵行。』 28 「耶和華聽見了你們的話,就對我說,『我聽見了眾人對你說的話,他們所說的都對。 29 但願他們常常敬畏我,遵從我的一切誡命,以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世世代代可以蒙福。 30 你吩咐他們回到自己的帳篷, 31 然後你再回到我這裡來,我要把所有的誡命、律例和典章都賜給你,你要把這些傳授給眾人,使他們可以在我要賜給他們的土地上遵行。』 32 所以,你們要謹遵你們上帝耶和華的吩咐,不可偏離左右。 33 這樣,你們便得享長壽,並且可以在你們將要佔領的土地上興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