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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列王紀下 (CNET中譯本)

第 12 章

01  (12:2) 耶戶第七年,約阿施登基;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親名叫西比亞,是別是巴人。 02 約阿施一生行耶和華允准的事;正如祭司耶和耶大所教的 03 只是高地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 04 約阿施對眾祭司說:「凡奉到耶和華殿分別為聖之物所值通用的銀子,包括各人當納的身價,和樂意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我都交給你們處理。 05 你們應從庫房領取所需費用,修理殿的一切破壞之處。」 06 但到了約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07 所以約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眾祭司來,對他們說:「你們怎麼不修理殿的破壞之處呢?從今以後,庫房不再發銀子, 除非你們打算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08 祭司們答應不再收百姓的銀子,也不負責修理殿的破壞之處。 09 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個櫃子,在櫃蓋上鑽了一個窟窿,放於壇的右邊, 靠近耶和華殿的入口。守門的祭司將奉到耶和華殿的一切銀子都投在櫃裡。 10 他們見櫃裡的銀子滿了,便叫王的書記和大祭司上來,將耶和華殿裡的銀子數算包起來。 11 將稱過的銀子交給派為耶和華殿建造的督工,就是耶和華殿裡辦事的人。他們把雇用木匠, 工人, 12 瓦匠、石匠; 又買木料和鑿成的石頭,修理耶和華殿的破壞,以及修理殿的各樣開支。 13 奉到耶和華殿的銀子,沒有用以做耶和華殿裡的銀杯、蠟剪、碗、號和別樣的金銀器皿, 14 全都交給督工,用作修理耶和華的殿。 15 他們不核算庫房管理分發督工的款項,因為他們辦事誠實。 16 (贖愆祭、贖罪祭的銀子,沒有奉到耶和華的殿; 都歸祭司。) 17 那時,述利亞王哈薛上來攻打迦特,又攻取了。哈薛就定意上來攻打耶路撒冷。 18 猶大王約阿施將他列祖猶大王約沙法、約蘭、亞哈謝所分別為聖的物,和自己所分別為聖的物,並耶和華殿與王宮府庫裡所有的金子,都送給述利亞王哈薛。哈薛就從耶路撒冷撤退了。 19 約阿施其餘的事,包括他的一切成就,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 20 約阿施的臣僕起來背叛他,在朝向悉拉的伯米羅將他殺了。 21 殺他的那臣僕就是示米押的兒子約撒甲和朔默的兒子約薩拔。他就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亞瑪謝接續他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