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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哥林多前書 (簡明聖經)

第 5 章

01 我確實聽說你們當中有淫亂的事,而且是連非基督徒都不能容忍的那一種-就是有人和繼母姘居。 02 你們不但沒有為這事感到痛心,把淫亂的這個人從你們當中趕出去,反而認為那是一種自由,以此自豪。 03 我人雖然不在你們那裡,我的心卻和你們同在,好像親自在那裡審判了做這事的人。 04 你們要奉主耶穌的名召集會議,我的心也會跟你們在一起。那時你們要藉主耶穌的大能, 05 把這人交給撒但[,也就是把他趕出教會],讓他覺得好像和撒但在一起,肉體受到撒但的折磨,因此認罪悔改,放棄那邪惡的生活,以便主再來的時候,他的靈能夠得到拯救。 06 你們誇耀自己有多純潔,然而你們卻縱容這種淫亂的事,這實在不好。你們不曉得一點點酵母就會使整團麵都發起來嗎?[也就是說,你們不曉得你們縱容一個人犯罪,其他的人很快地也會受到他的影響嗎?] 07 你們應該把舊的酵母去除乾淨,使自己成為沒有酵母的新麵,就像你們原來那樣[也就是說,你們應當把你們當中的那個惡人趕出去,讓其他的人能保持純潔,就像你們原來都是純潔的那樣]。基督已經為我們犧牲,被當做羔羊獻給上帝為祭品,逾越節已經開始了, 08 所以我們應該用新的、純潔真實的、沒有摻入酵母的餅來過這個節日,不應該用摻了邪惡、奸詐的酵母的餅[也就是說,基督已經為我們犧牲,把我們從罪的控制中救出來,所以我們應該放棄從前一切的邪惡和詭詐,過聖潔的基督徒生活]。 09 我曾經寫信告訴你們,不要和淫蕩的人來往。 10 這不是指不道德、貪婪、詐欺、或崇拜偶像的非基督徒。那樣的話,你們就非離開這世界不行了。 11 但我現在要告訴你們,不要和自稱是基督徒,然而卻淫蕩、貪婪、崇拜偶像、誹謗、酗酒、詐欺的人來往,連吃飯都不要和他們在一起。 12 審判教會外面那些不信主的人[,不是我的事],和我有甚麼關係呢?但審判教會裡面的人是你們的責任,難道你們不審判他們嗎? 13 教會外面的人上帝自會審判他們。但對於教會裡面的人,聖經說:「你們應該把壞人從你們當中趕出去」[參看舊約《申命記》十三章五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