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巴基斯坦立法增加對基督徒限制 巴基斯坦政府與回教領袖協商 限制婦女自由以換取一時安寧 埃及律師盼改善信主者接受法律更多刁難的不平等待遇 (2009年03月24日)

新聞提供: 基督教論壇報

巴基斯坦西北部於上周通過新的回教律法,增加對婦女的限制,許多當地婦女已經感受到當局執法的壓力。

 新的回教律法從本周一執行,將限制婦女在公共場合說話,並要求婦女必須蒙頭。根據亞洲新聞社(Asia News)的報導,該法令也限制婦女的受教權,婦女將不得上學受教育。

巴基斯坦限制婦女受教
 這個律法將在巴基斯坦最小的西北邊境省(North West Frontier Province,NWFP)的馬拉肯特地區(Malakand)率先執行,設籍這個地區的數千名婦女將立刻受到影響。
 這個地區有居住數千名基督徒以及天主教徒,他們十分擔心這個法令執行後會影響他們的權益,也會讓他們成為被歧視的對象,因此正醞釀集體遷居,希望到別的地區過生活。
 西北邊境省政府會做出這樣的立法行為,源自於總統札爾達里(Asif Ali Zardari)的支持,札爾達里為遇刺身亡的前總理布托(Benazir Bhutto)之夫婿,立法通過是他與境內回教激進派領袖協商的結果;札爾達里盼以通過限制婦女權利的立法,希望回教激進組織不再對異己實施暴力攻擊。
 近幾個月以來,西北邊境省的史瓦特谷(Swat Valley)地區有多起暴力攻擊事件,其中包含砍頭、女子學校被縱火以及武裝部隊襲擊等等。當地的回教領袖表示,如果可以通過限制女性的立法,他們就可以跟塔利班以及蓋達等武裝部隊進行協商,不再攻擊平民。

流亡人權作家回應
 西北邊境省的新聞局局長哈山(Iftikhar Hussain)表示,史瓦特谷所通過的這份法令將會成為各省的示範。對此,從中東流亡美國多年的人權女作家塔薇許(Nonie Darwish)表示:「當你看到回教律法在一個地方實行時,總是跟暴力形影不離。」
 她的新書Cruel But Usual Punishment: The Terrifying Global Implications of Islamic Law(殘酷的事實,恐怖的回教律法)剛剛發行,書中是她在回教律法下生活卅年的紀錄,特別對女性在回教律法下的諸多限制有深刻描述。
 她接受訪問時表示:「我認為用回教律法的規定做為立法原則,必須以不傷害其他宗教的人民為基礎。回教律法已經嚴重影響婦女以及非回教徒的權益,也會造成他們被矮化的社會現象。」
埃及對信主者做身家調查
 塔薇許在多年的中東生活後流亡至美國,並且在美國信主,並以評論回教的文字工作為業。
 除了巴基斯坦外,埃及也有立法問題對基督徒不利,一名律師更投入法律訴訟,幫助基督徒在法院贏回基督徒身分而努力。
 根據埃及的民法,回教徒可以改信基督教,不過必須要經過當局的「身家調查」;當回教徒只是想信主成為基督徒,就必須要被當局仔細調查並留下資料。
 法學博士也是執業律師的基百列(Naguib Gibraeel)是埃及人權協會(Egyptian Union of Human Rights)的負責人,他希望埃及內政部在制定法令時可以有平等的標準,不可以讓國民的身分有高等與低等的區別。因為根據新的民法,回教徒改信基督教要比基督徒改信回教來的困難許多,也必須接受到當局的諸多刁難。
 基百列博士表示:「當一個民眾想要成為回教徒,只需要透過清真寺的證明便可以更改宗教註記;不過當回教徒想要改信基督教,卻必須要透過法院的判決,這種作法只會讓人民卻步。」

律師籲維護宗教自由
 透過埃及基督教之聲(Voice of the Copts)的訪問,基百列認為埃及當局有意要刁難民眾成為基督徒,更認為這樣作為已經違反埃及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的權利。
 目前有五百個民眾想要轉換身份成為基督徒的「案件」正在埃及法院等待審理,而這些民眾也受到埃及回教律師的威脅,回教律師認為他們若改信基督教便會觸犯回教的叛教法。
 基百列希望埃及內政部秉持公平公正原則處理這些案件,務必讓民眾的宗教自由獲得保障,並將在近期發動在皇宮前面靜坐抗議,表達爭取宗教自由的意願。
 (資料來源:http://www.christianpost.com;http://www.christiantoday.com)

3042期○
2009/3/24○
普世教會/方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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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09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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