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步驟未完 當局要求遷出 洪水橋村民記者會籲酌情延期 (2026年05月13日)

新聞提供: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洪水橋新發展區一班村民今早(10日)召開記者會,指近日收到地政總署電話通知要5月20日前遷出,時間太急,要求有更多時間以妥善安頓。村民強調,願意配合特區政府的收地及發展工作,無意對抗,但應先安置後清拆。

村民在記者會舉起「先安置後清拆」、「以人為本」、「我要無縫安置」、「搬遷要時間,迫遷太無理」等標語。村民代表在會上提出要求,包括加快配屋、簽約、執修、出價單等安置程序;要有3至4個月的合理搬遷過渡期;並以書面正式通知最後遷出日期,而非僅以電話告知部份街坊,令長者每日擔驚受怕。村民指,受影響範圍有約8成合資格村民,至今尚未完成安置程序。


特區政府昨天(9日)於社交媒體發出新聞稿,指曾於2022年預告了居民遷出的限期;並已曾在不影響工程進度情況下,將限期酌情延後。村民夏先生在記者會上回應,指當年村民很擔心,曾致電地政總署查詢要求盡快作資格核實,所得回覆是不用這麼急,未到他們。到去年初當局展開登記及收集文件工作,直到現在安置步驟仍未完成。然而,村民卻在4月底收到地政總署職員通知,要求一個月內遷出。夏先生以自身經歷為例,指他也是在收到通知要5月遷出後,才收到當局安置的單位,取得鎖匙。


此外,夏先生指該村收信有困難,不少村民以其他地方作通訊地址。當局要求他們提供2011年的信件作住址證明,是非常困難,一般村民亦不會保留信件這麼多年。特區政府的新聞稿指,個別住戶一直未有交齊文件或近期才交齊文作作審批,政府和有關機構已盡快處理有關個案。


村民羅女士2014年搬入洪水橋亦園村,與兩孫共住。2024年凍結登記時,羅女士獲地政總署表示可獲安置,因所住屋宇有當年寮仔部紅字為記;但一年後她獲告知,凍結登記時她所住的屋宇屬無牌非法構築物。


羅女士表示,因背景理由,兩個孫要跟她同住,「相依為命」,但由於細孫女今年8月才滿18歲,依例未能跟羅女士入住公屋,只可以入住兒童之家,這令羅女士感到很震撼、無奈與無助。當局提供的另一個選擇,就是她們改為一同入住供臨時收容中心,3嫲孫各佔一格碌架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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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26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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