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是基督徒在職場上的首要任務嗎? (2023年07月10日)
本週(原文刊登於2019年),洛桑運動聚集了來自109個國家的700多名基督徒領袖在馬尼拉參加全球職場論壇(GWF, Global Workplace Forum)。在眾多的討論題目中,有一題是關於在職場上的基督徒應該把「傳福音」排在什麼樣的優先順序。
以下為各國領袖對於「職場事工的主要任務是傳福音嗎?」的回應(回答範圍涵蓋「是」及「不是」):
Gea Gort,宣教學家和《BAM全球運動》一書的作者(來自荷蘭):
是的,沒錯!因爲每個基督徒都繼承了我們主耶穌基督的「DNA」,都有一個使命,就是在基督裡,並藉著基督,使世人回到神原本的創造目的。這是我們的好消息,也是我們所傳講的——與基督和解並恢復人們的生命、我們身處的社群、制度和思維方式。如果我們在工作領域的各個層面都能有意識地、認真地尋求神的啓示,我們便可以實踐這一點。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我的研究領域——商場即是使命的禾場——見證這一點。當我們在我們的態度、商業文化和工作行爲裡呈現我們想傳講的信息時,我們的信息——無論是有聲還是無聲的——都會變得強大且有說服力。我們用自己的生命講述福音的故事。讓我們提醒自己:在我們傳福音的努力中,我們並不孤單。上帝渴望在我們的工作時段,在交易場上,在我們的辦公室裡作工,讓人們認識祂,因爲萬事皆屬於祂。
Joseph Vijayam,Olive Technology和洛桑Catalyst for Technology的首席執行長(美國/印度):
職場事工與透過我們的言語和行爲來分享福音有關——這是傳福音最直接的意思——但它也與過著一種能見證福音果實的人生有關。換句話說,職場事工既是有意識地傳福音,包含「做(doing)」的部分,同時也是非刻意地生活著,也就是我們的「存在本身(being)」。我們的存在和行爲都指向基督和祂的福音。如果是這樣的話,是的,職場事工等同於在職場上「傳福音」,雖然並不總是非常刻意的去做,但傳福音絕對不僅限於「拼命說服人相信救恩」此種狹隘定義。職場傳道人在任何時候都是福音的使者。若根據這個定義,職員他/她的首要任務是傳福音沒錯。
法蘭西斯·徐(Francis Tsui),投資公司總裁、洛桑財富創造及整體轉型諮詢委員會委員(香港):
耶穌教導我們禱告:「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所以,無論身在何處,所有基督徒都應聽從這一呼召。在職場上,基督徒的目標和呼召是活出「道成肉身的耶穌與我同在」的生命樣式。耶穌引用《以賽亞書》呼召我們把好消息帶給窮人、被擄的、瞎眼的和受欺壓的人(路加福音4:18-19)。同樣的,我們也應該在職場向人們宣佈好消息。傳講好消息的目的是要把耶穌的同在(透過我們的生命樣式、行為)帶給處在任何境遇裡的人們,讓人們在他們的境遇裡遇見耶穌,經歷到祂的憐憫、愛和重要性。當我們如此做時,「傳福音」就會發生。傳福音不僅僅是背誦福音內容、呼籲人們相信耶穌,或帶來屬靈的轉變。在職場上,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應該幫助人們遇見耶穌,讓耶穌親自感動他們的生命,並讓他們看到我們與耶穌和好的關係為我們的新生命帶來實際且全人性的祝福。這比我們對傳福音的傳統理解更有活力和影響力。
Timothy Liu,健保業主管,洛桑職場促進事工,全球環境基金會主席(來自新加坡):
職場事工與傳福音有關——但還有更多可以做的事。如果職場僅僅是個傳福音的平臺,我們就大錯特錯了。或許我們可以反過來說,如果我們把職場事工做得對且好,那麼傳福音會是個自然的副產品。2004年在芭堤雅舉行的洛桑會議上,市場事工小組定義了「三個使命」:文化使命,愛的使命,和福音使命(見洛桑論文第40期)。這三者是分不開的一個整體,是我們從三位一體的神那裡得到的啟發。如果我們過分強調其中一者,我們實質上是在傳一個失衡的福音。在後現代的世界裡,福音不僅可以被聽到,還可以被看到、被感覺到、被經歷到。我們需要更深地理解,基督不僅僅爲世人而死,也為著天父所有的創造而死,這創造因著亞當和夏娃的悖逆而被破壞。上帝愛整個「宇宙」。因此,基督的救贖需要拯救並恢復所有創造物,祂是第二個亞當。基督透過世上的基督徒的日常工作,不僅恢復了上帝的創造,也修復了這個世界裡所有錯誤和破碎之處——並期盼著聖城降臨那日帶來全面性的修復,包括屬靈的及物質的存在。復活的基督進一步證明這種修復既有肉身的又有屬靈的層面。因此,我們日常修復及轉化身邊事物的努力,是對終極修復的事實及基督的再來的盼望及期待。
Kina Robertshaw,GWF講員(來自英國):
這完全取決於每個人對「傳福音」的定義。我對傳福音的理解是用言語和行動分享耶穌的好消息。我們透過自己的言語和行動向他人作見證。這兩者必須是一致的。若我們自己不是耶穌忠心的跟隨者,我們無法讓別人成爲耶穌忠心的跟隨者。在我的研究中,我採訪了英國50位基督徒企業家,當他們被問及是否相信自己的工作能爲神的國度做出貢獻時,我得到四種不同的答案。他們的回答皆是肯定的,但他們認爲自己用不同的方法為神的國貢獻:第一種回答是「透過提供優秀的產品或服務」從而讓世界變得更美好;第二種則是將基督教的價值觀和高標準的商業道德融入公司的文化裡;第三種則是公開地向在職場上遇到的人分享信仰;第四種則是透過慨地捐款支持慈善機構和基督教事工。雖然第三組人顯然是最「直接」傳福音派的類型,但其他人的回答對於證實我們研究的論點也很重要。我們的話語非常重要,但它們需要我們透過行動來支持;只有如此,傳福音才會成為職場事工的優先事項。
威利·科迪奧加(Willy Kotiuga),曾在25個國家宣教,Bakke Graduate University董事會主席,GWF專案團隊主席(來自加拿大):
人們是因著感受到基督的愛而來到祂面前,而不是因為被人說教!我們是試圖說服人們與神「簽」合約以獲得進入天堂的門票,還是在他們開始與永生的神展開充滿活力的盟約關係時與他們同行?神呼召我們帶領萬民成為祂的「門徒」,而不是成為「基督徒」。我們是否過度拘泥於「傳福音」的方法,而不投身於創造一個有利於人們「遇見神」的工作環境?當我開始每天禱告:「神啊,幫助我帶領我今天遇到的每個人與耶穌的距離更近一步」時, 我背負著的那個必須「去傳福音」的重擔就被卸下了。信仰之旅不是單一一次的事件而已。如果傳福音僅僅只是宣揚神的話語,那它永遠不應該是職場事工的最高優先順序。但是,如果傳福音包括鬆土的過程、影響公司的策略,預備人們的心在神真實的愛裡發現祂的恩典——那麼,它就應該是職場事工的優先事項。然而,若根據我們現今對「傳」福音的狹隘理解,它並不是一個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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