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擴大照顧弱勢役男家庭 通過服補充兵役辦法 |
生活大小事 |
(2013年06月21日) |
![](push.gif)
推薦本篇新聞 :
31
|
|
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內政部於5月30日部務會報通過「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役男因家庭因素服補充兵役的申請條件。
內政部表示,「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是依兵役法第17條規定訂定,於89年5月31日發布施行,期間歷經3次修正。本次為推動募兵制相關配套措施,協助解決中低收入戶家庭亟需役男負擔家庭生計問題,同時顧及小家庭制的社會家庭結構,減輕是類役男家庭舉家照護之負擔,及配合行政院推動人口政策鼓勵生育措施,考量役男配偶懷孕待產等需求,因此,增訂「役男家庭依社會救助法核列為中低收入戶」、「役男父母、子女或配偶患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役男育有未滿12歲之子女1名且配偶懷孕6個月以上」者,均可申請服12天軍事訓練的補充兵役,以擴大照顧弱勢役男家庭。
內政部表示,本辦法預計於102年6月底修正發布,並呼籲役男如有符合本次修正之放寬條件,得於本辦法修正發布後,向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申辦,以維護自身權益。(資料來源:內政部)
|
新聞照片:
|
台灣聖經網酷卡開放免費索取,一起分享好網站
網友回應 |
尚未登入,無法參與回應
|
陳雪梅
|
弱勢者,愈來愈多,願主幫助台灣在經濟上能更平富.
發言日期:2013/06/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