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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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生態神學是甚麼?對生態的關注與公義有何關係?為探討此類課題,由德慧文化主辦「神啊!教我十卜這個崩壞的世界」講座,已於四月廿二日晚上假基督教從基堂舉行,由漢語網絡神學院助理教授、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客席助理教授陳家富博士主講,分析基督教生態神學,以至生態公義的問題,聚會約有二十位信徒參與。
陳家富引用山米爾(H. Paul Santmire)所提出神學上普遍有兩種主題:屬靈性與生態性,前者強調神與人的垂直關係,後者展示「神──人──世界」的相互內在關係。他認為,前者關係會造成神學上的缺環(missin-link)並論述上的困難:一、或上帝的超越獨大的理神論(deism),或人操控大自然的獨特性;二、世界被非神聖化(按懷特〔Lynn White〕語),淪為一部龐大的機器。這兩種的困難加上西方文明的影響下,創造就只化約為自然(from creation to nature),而不具任何的神聖性。因此,他提出要「讓創造成為創造(let creation be creation),而山米爾的生態性神學主題就可調整上述的神學困難,肯定世界既作為被造物的有限(上帝的超越性),亦作為神聖載體(上帝的內蘊),更甚的是按莫特曼(Moltmann)的「三一式創造論」說法,世界不但由上帝所創造,更是有目的性、持續地藉祂導引而發展,並且不斷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