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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竿人生》華理克牧師改變他對「女性按牧」的看法

華理克牧師分享對三段經文的研讀,如何改變了他的觀點。
(2025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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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ity Today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作者 Interview with Russell Moore)本文原文發表於三年前,《標竿人生》作者、剛退休的牧師華理克 (Rick Warren) 接受羅素·摩爾 (Russell Moore) 的訪談,分享牧職交棒的過程和未來計畫,也談及馬鞍峰教會 (Saddleback Church) 因聘請女性教導型牧師而被美南浸信會開除會籍的事件。

作為這間知名教會的創辦人及前主任牧師,華理克談到,他如何在重新查考一些經文 (如大使命的教導) 後,對女性在教會擔任領導角色的看法發生轉變。以下爲訪談內容摘錄:

華理克:我已經準備好要加入「前美南浸信會成員支持小組」了——裡面有貝絲·摩爾 (Beth Moore)、羅素·摩爾 (Russell Moore),還有其他幾位。上週我也被開除會籍了。其實這對我來說並不意外。我在43年前創立了馬鞍峰教會,我是第四代美南浸信會成員,我的祖父Chester Armstrong甚至與Annie Armstrong有親屬關係……

我的曾曾祖父在1860年代由司布真 (Charles Spurgeon) 帶領信主,然後被差派到美國植堂。所以,我有很深的浸信會背景。但你知道嗎?我們過去做了很多沒有按照「教本」(教會內規) 而行的事。早在1980年我創立這間教會的時候,我們就沒在教會名字裡加上「浸信會」三個字——這在四十年前,可是聞所未聞的事。……如今的美南浸信會,已經不是當年那些偉大長者們還在時的樣子了……。

羅素:你說你並不感到意外 (被美南浸信會除名),但我倒是嚇了一跳。因為我一直覺得,美南浸信會在目前火燒厝的面對教會內性侵問題等種種危機的時刻,居然出來指責旗下一間教會「給女性太多事奉空間」⋯⋯這根本不該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我真的難以置信,這居然是他們現在急著處理的事……。

華理克:我想針對這點說一句話。這不是偶然的事件——那些說「因為 (美南浸信會的) 地方教會有自治權,所以我們不能保護女性免於被性侵」的人,正是同一批會說出「但我們有權禁止你們在地方教會裡按立女性牧師」的人。

所以,所謂的美南浸信會底下的「地方教會自治權」,只有在他們覺得方便的時候才有意義。換句話說,他們顯然認為,「我們可以對你們教會 (對女性) 使用的『職位名稱』發表意見」,同時又說:「我們對那些正在發生的性侵問題無能為力,因為每ㄧ間美南浸信會的教會都是獨立自治的」——這根本毫無邏輯可言。

羅素:有些人可能會說,《2000浸信會信仰與信息》指出,「牧師職分應由合乎聖經條件的男性擔任」,而馬鞍峰教會現在有女性牧師——你會怎麼回應?

華理克:首先,美南浸信會一向是反對制定信條 (anticredal) 的。我從小聽到的口號就是:「我們沒有信條,只有基督;我們沒有別的書,只有聖經。」這場爭論並不是 [神學上的] 自由派及保守派之間的戰爭——自由派早在很久以前就離開美南浸信會了。如今在美南浸信會裡,大家都相信聖經無誤論。現在的問題是,大家對聖經的解釋不同。對於那些經文——提多書、提摩太書和哥林多前後書——有數百種解釋,真的是數百種

我們應該要因為罪行、種族歧視、性侵、其他性道德問題之類⋯嚴重的事件來開除隸屬美南浸信會的教會,但現在居然是因為……等等!你想想,我們 (不同的地方教會) 可以在贖罪論上有分歧;可在預定論上有分歧;可以在時代論上有分歧;可以在「基督再來論」上有分歧,可以在罪的本質上有分歧——但我們居然不能在「你怎麼稱呼同工 (的職分)」這件事上有分歧?

這裡的差別在於:這其實是美南浸信會過去一百年來一直存在的老問題……就是浸信會「保守派」與浸信會「基本教義派」之間的衝突。只是「基本教義派」(fundamentalist) 這個詞的意義已經變了。

如果是在一百年前,我會稱自己為基本教義派。因為在1920年代,這個詞的意思是你堅守歷史性的信仰教義,如基督的寶血贖罪、聖經的權威——也就是新教福音派最核心的教義。但這個詞現在的意思已經不同了,因為我們現在有基本教義派的穆斯林、佛教徒,也有基本教義派的無神論者、共產主義者,甚至是世俗主義者。今天,所謂的「基本教義派」的意思已變成「你不再願意聆聽了」。

所以,首先,我相信聖經無誤 (inerrancy of Scripture);但我不相信「你對聖經的解釋無誤」——我也不相信我對聖經的解釋一定無誤。這就是為什麼我願意說:「我可能是錯的。」我們需要以謙卑的態度來解讀聖經,要說:「我可能會理解錯誤。」但你永遠不會聽到一個基本教義派對你說:「我可能是錯的。」……保守派的浸信會相信的是「聖經無誤」,而基本教義派的浸信會相信的是「我們對聖經的解釋無誤」,這是極大的不同。

羅素:不過你應該會同意這一點:如果馬鞍峰教會今天施行嬰兒洗禮,其他教會會說:「好吧,很多教會確實會這樣做,但如果你們開始施行嬰兒洗,那馬鞍峰就不是一間浸信會的教會了。」

華理克:沒錯,完全正確。但我想說的是:我相信教會最理想的樣貌,是她誕生之初的樣貌。老實說,我本來沒打算跟你談這個話題的,羅素。

首先,我完全能理解人們為什麼會對「女性按牧」這個議題感到憤怒,因為三年前,我的想法跟他們一樣。我之所以改變,是因為聖經的緣故。文化不能改變我對這個議題的看法,個人經歷也不能,來自他人的壓力更不可能。真正讓我改變的,是幾段聖經經文正面挑戰了我——我遇見了四處以前從沒有人 [在討論這個議題時] 提起、但我認為對女性在事奉中的角色有重大啟示的經文。

我非常熟悉《提多書》的經文,也熟悉提摩太書信和哥林多書信。以前當人們問我:「你們教會為什麼沒有女性牧師?」我就會說:「給我一節經文,我就願意考慮,因為我是個重視聖經的人。」你不能只說:「大家都這麼做。」或說:「我去過165個國家,也見過三萬、四萬、五萬人規模的教會是由女性主任牧師帶領的。」這些對我來說都不夠。我必須要有聖經的根據。

三年前,在我接下帶領「完成大使命」(Finishing the Task) 這個機構的工作後,COVID疫情便爆發。我在這段時間開始閱讀所有我能找到、關於大使命及教會歷史的書籍。我讀了超過200本關於大使命及宣教歷史的書,我問自己兩個問題:

第一,為什麼教會在頭三百年增長得那麼快?從樓上的120個人,到三百年後成為羅馬帝國的官方宗教。我書房裡有一枚公元87年的羅馬銀幣,上面是凱撒的頭像;但到了公元320年,我有另一枚銀幣,上面是十字架的圖案。這是重大的文化變化。

在最初的三百年裡,教會每十年增長約50%。我列了一份清單,大約有25項是當時的教會有做,而我們今天的教會沒有在做的事。我也列了另一份清單,是我們現代教會認爲「非有不可」,但當時的教會根本沒有的東西。他們沒有飛機、火車、汽車,也沒有教會「自己的建築物」。

初代教會增長最快的時期,是完全沒有教堂建築的。在教會前三百年的歷史裡——我曾造訪敘利亞馬盧拉鎮最古老的教會,那是一間只能容納大約50人的小教堂。他們沒有講台。「有一個人站在講台後面講道」不是新約時代的敬拜形式。

保羅說:「每個人都有詩歌;每個人都有經文;每個人都有教導。」當時的教會在家中聚會,每個人都參與分享——而不是只有一個人講,其他人靜靜地聽——那是我們今天文化加進來的模式。所以,他們當時到底都做了些什麼?

他們沒有印刷機、沒有網路、沒有收音機或電視,但教會在那三百年中增長得比任何時期都快。

看著接下來的1700年,我問自己:「在那之後,教會做錯了什麼?」1988年,國際差傳會 (IMB) 聘請一位聖公會學者David Barrett,他寫了一本書,名叫《從主後0年到1988年完成大使命的700個計畫》(The 700 Plans to Evangelize the World)。

過去三年,我一直把那本書當作研究指引,用來探究為什麼我們還沒有完成大使命、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書中列出:天主教有哪些計畫,重洗派有哪些計畫,路德宗、衛理公會又有什麼計畫——你可以讀一遍。我看見了他們當中所犯的各種錯誤。

無論如何,正是我對大使命的研究,改變了我對女性按牧的看法。沒有其他事能讓我改變,直到我遇見三段不同的經文。首先,是大使命 (太28:19) 的經文。我們知道浸信會——尤其是美南浸信會——喜歡自稱是「大使命浸信會」,我們「宣稱」相信大使命這個命令是「給所有人的」,無論男女都應該實踐大使命。

但事實並不是這樣——我們並不真的相信大使命。因為大使命裡有四個動詞:「去、使人成為門徒、施洗、教導」。女性要「去」,女性要「使人成為門徒」,女性既要「施洗」也要「教導」——耶穌並非只命令男性去這樣做。

這也是馬鞍峰教會之所以有美國歷史上最多成人受洗人數的原因之一:我們在43年裡施洗了5萬7000名成年人。為什麼?因為在我們教會,若是你帶一個人信主,你就可以為他施洗。所以,如果一位母親帶領自己的孩子信主,她可以為他施洗;如果一位妻子帶領丈夫信主,她也可以為他施洗——任何人都可以為他所帶領信主的人施洗……

這是一種釋放,是「每一位信徒都是事奉者」這個真理所帶來的真自由/釋放……可惜現實是,多數的時候人們相信「祭司才有祭司的職分」,而不是「信徒皆祭司」。

現在再來看大使命的四個動詞——去、使人成為門徒、施洗、教導——你不能說前兩個命令是給男性跟女性的,後兩個則是男性專屬,或甚至是「只有被按立過的男性」才可以做,那是把自己的想法強加在經文之上的主觀詮釋 (eisegesis),而不是解經 (exegesis),如果你真的這樣解讀,你就有問題了。

所以,是誰賦權女性去教導、為人施洗的?是耶穌。耶穌親自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教導、去施洗⋯⋯」如果你不同意這一點,你對大使命的理解就出問題了。當我終於真正查考並反思大使命後,我不得不悔改、不得不承認:「這個命令不是只給被按牧過的男性,而是給所有人的。」

第二段讓我改變看法的經文,是五旬節。那一天發生了兩件重要的事。我們知道,教會誕生的那天,是教會的起點及她最純粹、最美好的時刻。五旬節那天,我們知道也有女性在馬樓上,我們知道她們也被聖靈充滿、知道她們對著一個混合性別的群體,用別人聽不懂的語言在講道。在場講道的不只有男性——五旬節那天,女性也在講道。

我們是怎麼知道的?因為彼得覺得有必要解釋這個畫面。所以,在使徒行傳第二章15-18節,彼得說:「各位,你們別以為他們是喝醉了。你們現在看見的,其實是先知約珥早就預言過的。像這樣的事必會發生」。彼得向人們解釋為什麼樓上這群人會在教會誕生之日講道。彼得說,這就是約珥說的「那件事」。

「在末後的日子」——顯然彼得認為「末後的日子」從教會誕生那天開始;我們現在活在「末後的末後」。雖然我們不知道還有多久,但末後的日子從教會誕生那刻開始。彼得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子和女兒都要說預言」。

這跟舊約時代不一樣。我查閱了超過三百本註釋書來研究這幾節經文,有趣的是,幾乎所有聖經學者都說:「是的,在新約教會裡,每個人都可以禱告、講道、說預言」。而那些不喜歡這種觀點的人,選擇忽視這節經文。例如約翰·麥克阿瑟牧師 (John MacArthur) 就完全不解釋這節經文,他就是直接跳過。

然後,第三個讓我改變想法的點——你看,這一切都跟美國文化 (的改變) 無關,完全是因著聖經對我的提醒——就是,我突然注意到:耶穌復活後,這世上第一篇講道、第一篇基督教講章,也就是關於耶穌復活的福音信息,是耶穌選擇讓一位女性去傳遞給男性的信息。

耶穌讓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告訴門徒這個福音。這顯然不是偶然的事,而是刻意而為的。這 (耶穌復活後) 是一個全新的世界。現在,祂差派一位女性去告訴使徒們這件事。女性可以教導使徒嗎?看來是可以的。耶穌在第一天就這麼做了,祂選擇讓她成為第一位宣講福音的人。

羅素:所以,你的意思是——經過這三年的思考學習後——你現在支持男性和女性都可以擔任長老、主任牧師,或教會內任何職分?

華理克:是的,我會支持。但我會這樣說——我必須承認,這是我對聖經的解讀。我必須帶著謙卑說,如果你不同意我,我也不會因此感到被冒犯。

教會兩千年來一直在討論女性在文化中的角色,但要把這個議題變成判斷「你是否屬於浸信會」的試金石,就太荒謬了。因為第一份浸信會信仰告白,也就是1610年的那一份,說教會的職分有「長老、執事,以及女執事」(沒有提到牧師)。這就是原初的浸信會信仰告白。爭論這一點的人到底是想回到起始點,還是不想?

還有,大家可以去讀《浸信會信仰與信息》(Baptist Faith and Message) 的前言,裡面清楚說明:「這份文件對任何人都不具約束力。」前言裡說這對任何教會都沒有約束力,但現在我們卻把一個信仰告白當成了信經,甚至把它武器化。我們正在開啟宗教裁判所/異端審判。如果這種做法開始成形,那未來任何一位牧師每週都可以站起來說:「我要開除那間教會,因為他們不相信時代論。」

我們應該因為教會犯的罪而開除它們,我們應該開除那些損害福音見證的教會。但女性按牧這種事,根本沒有損害任何人的見證。這種議題僅僅是保羅在《羅馬書》14:1所說的:「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quarrel over opinions)。但基本教義派的問題在於:他們眼中根本沒有什麼是「所疑惑的事」,也沒有所謂「次要」的議題——每個 (神學) 議題都被他們視為攸關毀滅真理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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