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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善終意願 馬偕醫院辦預立醫療決定團體諮商
(2023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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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林宜瑩新北報導】為推廣台灣國人簽訂「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irective, AD)簽署,馬偕紀念醫院淡水分院於4月28日舉辦第一場「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體諮商講座;淡水馬偕安寧中心主任方俊凱說明《病人自主權利法》,指出只要是成年且具完全行為能力者為意願人,加上至少一位二等親內家屬,例如配偶、子女、手足、父母、公婆等,及指定一位「醫療委任代理人」為見證人,並繳交健保卡由擔任公證方的醫療院所上傳資料到衛生福利部,即完成AD簽署。

方俊凱表示,要簽署AD須先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cancel Care Planing, ACP)講座,以了解只要是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疾病這五款臨床條件,且完成AD簽署者,若經兩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確為不可治癒,便可依據AD來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和「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藉此確保當事人善終意願;哪怕在意識昏迷、無法清楚表達時,自主意願都能獲得法律保障與貫徹。

所謂「維持生命治療」是指心肺復甦術(插管、心臟按壓、電擊)、機械式維生系統(呼吸器、葉克膜、洗腎機、洗肝機)、其他維生醫療(輸血、抗生素);「人工營養」是指靜脈注射水分及營養,「流體餵養」包括鼻胃管灌食、胃造廔灌食。

台灣從2019年《病人自主權利法》施行以來,至2022年僅4萬5608人完成簽署並上傳註記;馬偕紀念醫院期望透過「社區健康服務站」辦理相關講座,協助有意願者完成AD簽署。若有意願者可在上班時間電洽台北馬偕:02-2543-3535#3698,淡水馬偕:02-2809-4661#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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