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擬訂教唆改變宗教法 傳福音成刑事罪行
(2023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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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提供者: 台灣國度復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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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聯合妥拉猶太教聯盟」(United Torah Judaism)的加夫尼(Moshe Gafni)、阿什肯納茲哈雷迪猶太教(Ashkenazi Haredi party)的亞設(Yaakov Asher)兩位國會議員,擬訂《教唆改變宗教法》(Solicitation for Religious Conversion)為刑事罪行,此法若通過有可能限制當地傳講福音。
該法例擬議:「如有人直接,或透過數位形式、郵件、在線教唆他人改變宗教信仰,則處以1年監禁;如果此人並未成年,則處以2年監禁。」
以色列容許所有公民「使人改變信仰」(Proselytizing),容許國內所有宗教團體宣教士傳道。先前《1977年刑事法》禁止任何人透過利益誘使別人改變信仰,同時也禁止18歲以下公民在沒有父母陪同下改變信仰。
新法案擬議,「最近有宣教團體,主要是基督教徒,企圖唆使別人改變信仰有所增加。由於不涉及金錢或物質利益,按現行法律並不違法,卻造成許多負面影響,包括心理損害,需要立法機關出手干預。尤其考慮到,大多數都針對弱勢群體。按照他們的社會經濟地位,更容易被說服。」
納坦雅胡問,「還記得以色列傳教的整個問題嗎?總是敏感的,對吧?建立猶太國是為了保護猶太人。幾個世紀以來,許多猶太人已經迷失,顯然是種族滅絕。但也包括同化,強迫改變信仰等等。所以這個點非常敏感。」
他又認為此舉可能會違反以色列獨立宣言,「我認為這項法律的基本前提本身就有問題。我不認為它(改變信仰)會使人難以接受,達到違法的地步。有人試圖說服另一個人接受任何想法,無論是宗教或任何想法。你知道嗎?這是思想自由交流、思想自由、良心自由、言論自由,或者任何民主的基本支柱。」
ICEJ副總裁帕森斯(David Parsons)加夫尼議員多年來倡議這項法案,他認為,「我們不知道司法改革是否足以削弱法院,法院通常會捍衛言論自由並所有人的宗教自由。如果國會打算這樣做,法院將捍衛並宣布該法律無效。」
前美國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U.S. Ambassador-at-Large for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布朗巴克(Samuel Brownback)認為該法案會損害以色列,「當你開始限制宗教自由時......違反了以色列和世界上幾乎所有其他國家也簽署的聯合國人權憲章。你有權實踐或改變你的信仰,我認為對以色列來說是危險的,真的,因為他們一直是該地區開明社會的燈塔。」
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透過社交平台分別用希伯來文及英文果斷回應,「我們不會通過任何針對基督教團體的法律。」
正統猶太教神學家納克魯曼(David Nekrutman)表示,「雖然我認為基督教機構、事工,還有個別基督徒運用隱蔽的策略來『贏得』猶太人的靈魂是錯誤的,但這項立法擬議不應該付諸實施。此外,我希望支持基督教信仰的總理納坦雅胡,能夠更多倡導這個問題對基督教社區的影響。」
「該法案列『教唆』為罪行,卻沒有定義教唆是什麼意思,而以色列是一個提倡宗教自由、言論自由的民主國家。這項立法僅根據言論來監禁某人。這就是問題所在。」
幾十年來,美裔猶太人及正統猶太教政客就皈依猶太教後取得公民資格而爭論不休。過去曾有基督教信仰背景的猶太人家庭假稱為正統猶太人後裔,透過「阿利亞運動」(Aliyah,指猶太人回歸以色列故土)回歸以色列,取得公民資格。
2020年,「以色列有線及衛星廣播理事會」(Israeli Cable and Satellite Broadcasting Council)關閉了GOD TV旗下「我們的」(Shelanu TV)希伯來語電視頻道,指控該頻道歪曲了節目的本質。GOD TV回應沒有意圖要改變猶太人的信仰,「只想他們接受耶穌基督成為彌賽亞。」
彌賽亞信徒領袖波阿斯(Baruch Maoz)呼籲基督徒反對該法案。「彌賽亞猶太人身為以色列公民和朋友,深愛並支持以色列,他們認為自己是良善的猶太人公民。當中我們反對的人抗議這項不公正的法案,並看待自己為萬國之光以色列的朋友,為以色列謀求最大的利益。」
禱告焦點:
1. 為以色列教會、彌賽亞信徒及宣教士禱告,求主保守他們的信仰及傳福音的使命。
2. 求主祝福以色列政府,制訂公正的法律,平衡宗教自由及公民詐騙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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