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基督徒是甚麼?(黃彼得)
使徒行傳 第11章
基督徒是甚麼?(黃彼得)
經文:徒11:19-26
引言:
簡述本段經文的事件背景。
一.世人對基督徒的誤解
世人一般以為有以下表現的就是基督徒:
1.作禮拜,有宗教,信神的。
2.禱告讀經的。
3.奉獻。
4.受洗領聖餐。
5.家人有人信主的。
以上這些雖然是基督徒應有的表現,但有這些不等於就是基督徒。正如人類有四肢五官,但不能說有四肢五官的就是人類,許多動物也有四肢五官。人之所以為人,是除了這些以外,還有別的東西,如靈,德行等。基督徒也是這樣,除了上述的表現以外,還有其他。
二.怎樣才能算為基督徒
1.相信接受傳道人所傳講的主耶穌。有三要點:
a.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完全聖潔無罪(約20:31)。
b. 主耶穌是人類罪惡的替死者。人接受祂的替死,罪必得赦免(羅4:25)。
c. 主耶穌從死?復活勝過死亡,叫人稱義,叫相信的人得神的生命。
2.歸入基督耶穌(11:21)。即與耶穌建立關係。
a. 接受耶穌為主,管理自己的一生,生活,思想,行為。
b. 順服主耶穌的一切命令旨意(11:24),歸服祂。成為耶穌的一分子,在祂的工作,聖潔,公義,智慧上有分(林前1:30;西2:9-10)。
3.是耶穌的門徒(11:26)。即耶穌的學生。
a. 學習耶穌的愛心。愛神,愛人(約13:34-35)。
b. 學習耶穌的聖潔。不沾罪,在神面前能坦然無懼(帖前4:3,7)。
c. 學習耶穌的謙卑柔和(太11:28-29)。不高抬自己,只高舉主,並忍受罪人的頂撞。
三.基督徒的真義
1.就是跟從基督的人。基督到哪?,我們也去那?。
2.就是有基督的人。基督常在我們的心?,我們也在祂?面,有主同在。
3.是基督的代表。有基督的樣式,到處作基督的見證,引人歸向基督,例如使徒行傳3章瘸子信主的經過。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59012
新增日期: 200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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