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串聯貼紙 11月25日 星期一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基督徒是甚麼?(黃彼得)

使徒行傳 第11章

基督徒是甚麼?(黃彼得)


經文:徒11:19-26

引言:
  簡述本段經文的事件背景。

一.世人對基督徒的誤解
  世人一般以為有以下表現的就是基督徒:
 1.作禮拜,有宗教,信神的。
 2.禱告讀經的。
 3.奉獻。
 4.受洗領聖餐。
 5.家人有人信主的。
  以上這些雖然是基督徒應有的表現,但有這些不等於就是基督徒。正如人類有四肢五官,但不能說有四肢五官的就是人類,許多動物也有四肢五官。人之所以為人,是除了這些以外,還有別的東西,如靈,德行等。基督徒也是這樣,除了上述的表現以外,還有其他。

二.怎樣才能算為基督徒
 1.相信接受傳道人所傳講的主耶穌。有三要點:
  a. 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完全聖潔無罪(約20:31)。
  b. 主耶穌是人類罪惡的替死者。人接受祂的替死,罪必得赦免(羅4:25)。
  c. 主耶穌從死?復活勝過死亡,叫人稱義,叫相信的人得神的生命。

 2.歸入基督耶穌(11:21)。即與耶穌建立關係。
  a. 接受耶穌為主,管理自己的一生,生活,思想,行為。
  b. 順服主耶穌的一切命令旨意(11:24),歸服祂。成為耶穌的一分子,在祂的工作,聖潔,公義,智慧上有分(林前1:30;西2:9-10)。

 3.是耶穌的門徒(11:26)。即耶穌的學生。
  a. 學習耶穌的愛心。愛神,愛人(約13:34-35)。
  b. 學習耶穌的聖潔。不沾罪,在神面前能坦然無懼(帖前4:3,7)。
  c. 學習耶穌的謙卑柔和(太11:28-29)。不高抬自己,只高舉主,並忍受罪人的頂撞。

三.基督徒的真義
 1.就是跟從基督的人。基督到哪?,我們也去那?。
 2.就是有基督的人。基督常在我們的心?,我們也在祂?面,有主同在。
 3.是基督的代表。有基督的樣式,到處作基督的見證,引人歸向基督,例如使徒行傳3章瘸子信主的經過。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59012
新增日期: 2008/08/1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使徒行傳第11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