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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復活後向門徒所發的三個問題(黃彼得)
約翰福音 第21章
基督復活後向門徒所發的三個問題(黃彼得)
經文:路24:17; 約21:5,15-22
一.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路24:17)
你們的信仰如何?我們談論宣講耶穌,卻沒有倚靠活的主。
1. 在生命中沒有活的主,所以沒有讓主活在心?。
我們要有基督復活的生命:
a. 得勝墳墓(約20:1)。
b. 得勝仇敵(來2:14)。
c. 得勝攔阻(約20:5,7,19)。
2. 在生活上沒有活的主,所以沒有為主而活。
我們要有基督復活的生活:
a. 帶給人平安(約20:19,21; 弗2:16-17)。
b. 帶給人亮光(路24:31; 徒1:15-16)。
c. 帶給人能力(徒1:8)。
3. 在工作?沒有活的主,所以凡事沒有尊主為主為大。
我們要有基督復活的工作:
a. 使人真的認識主(路24:31; 約20:16)。
b. 使人真的相信主(約20:24-25; 路24:38-43)。
c. 使人真的敬愛主(約21:15-25; 徒20:24)。
小結:
主耶穌要他們談論的是活的主。目的就是要在他們的生命中有活的主,在他們的生活上有活的主,在工作?有活的主。也就是主在萬事上居首位(西1:18)。
省思:
一個生命的審判:有沒有活的主在生命,生活,工作中?
二.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約21:5)
我們自己有吃的嗎?有沒有供給別人呢?這是一個工作的審判。主在我們身上找吃的(路13:6-9; 可11:11-14),我們有沒有果子供主吃呢?
1. 有沒有吃的?沒有。為甚麼沒有吃的呢?
a. 沒有主的差遣,故主不供給。
b. 沒有主的同在,故主不眷顧。
c. 沒有主的同工,故主不賜福。
2. 如何能得吃的呢?
a. 有主的差遣,順服主的命令。
b. 有主的同在,遵行主的旨意。
c. 有主的同工,運用主的方法─殷勤,盡力盡心,善用機會(太25:21,23)。
三.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21:15-17)
你愛甚麼更深?主,或萬事?“這些”是甚麼?就是除了主以外的一切。你愛主嗎?真愛主嗎?
1. 甚麼不叫作愛主?
a. 相信主嗎?
b. 見證主嗎?
c. 作聖工嗎?
d. 引人歸主嗎?
e. 追求靈命的進步嗎?
f. 過一個得勝的生活嗎?
g. 奉獻自己嗎?
2. 甚麼叫作愛主?(約21:15-22)
a. 愛主所愛的─主的小羊(15節)。
b. 作主所作的─餵羊(15節)。
c. 走主所走的各各他─到不願去之地(18節)。
d. 受主所受的─你跟從我吧(19節)。
e. 專心注目在主身上─不干涉他人的事(22節)。
3. 如果不愛主:
a. 出賣了主。正如加略人猶大。
b. 出賣了自己。
c. 成為可咒詛的(林前16:22)。
4. 如果全然愛主:
a. 主的心安慰,滿足。
b. 自己也全然得到主的愛。
c. 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4)。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55049
新增日期: 2008/08/0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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