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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穗

出埃及記 第12章



出 12:1 耶和華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說:

【出十二2】「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以色列人在神的吩咐下,變換了他們的曆書。此項變換,始於他們成為一個神治的國家。在歷史上眾多的失敗中,神永遠是從新開頭的一位(參啟廿一5)。一切更新的開端,都建立於豐富的救贖,根據祂永遠的公義,結果得著完滿的成全。

神用何法救人不必經過死呢?在從前,是用一隻羊羔;現在,神是把基督給我們。全世界只有一個名字,惟獨用以稱基督的,就是「羔羊」。「人子」之稱,但以理、以西結亦有之。但從創世記至啟示錄,惟獨稱基督是羔羊。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說,祂是「神的羔羊。」彼得前書一章十九節說,祂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祂是「被殺之羔羊。」聖經各處,都是把基督當作羔羊看。從前以色列人是靠羊羔得救;現在的人是靠基督得救。

神何以要他們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呢?這?是深有意思的。八月不算,九月不算,二月不算,四月不算,一年之內的許多月都不算,乃是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這個告訴我們,凡未得救者,在他未得救以前的歲月,都算不得數。無論他是四十歲也好,五十歲也好,只因他沒有得救,他的歲數在神面前就算不得數。他所有歲月都是空的!神是以本月為一年之首。人何時得救,就何時是他的本月。我們得神生命之日,即我們一年之首日。馬太福音二十章葡萄園的比喻,在園主看來,凡未進葡萄園?作工的,都是「閒站」的人」這些人,豈一無所事呢?不過園主看他們是「閒站」而已。未得救的人,在神看來,也是如此。

『正月』神將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月改為正月,在此重新開始新的經歷。

正月為一年之始,且為一生之始。其意即︰以前的歲月皆不足計算,惟從得救贖之日算起,為新生命之開始。

『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重生以前的年日都是空白虛度的,都不算數。從前那些在磚窯和在肉鍋旁邊的日子,必須遺忘。



【出十二3】「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

「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父家取羊羔,」這是逾越節的起頭。主耶穌也正是此日進了耶路撒冷。主是在逾越節前六日,即正月初九日到伯大尼(約十二1);第二日,即正月初十日進耶路撒冷的(約十二12)。從那日起,賣祂的猶大就要找機會把祂交給人了(太廿六16)。

有一件事是希奇的,就是主耶穌基督所預備的救恩,不光是給一個人,乃是像逾越節的羊羔一樣,是為著全家的。全家吃羊羔的肉,全家塗羊羔的血,總是一家的人共同接受。這?給我們看見,家在神面前的緊要。



【出十二3~6】羊羔在初十日取出來,留到第十四日,表明基督是從亙古被神知道的,在時候滿足才為我們顯現。



出 12:4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本人就要和他隔壁的鄰舍共取一隻。你們預備羊羔,要按?人數和飯量計算。



【出十二4~6】羔羊代表耶穌基督(林前五7;約一29;彼前一18~19)︰(1)是被選的(彼前二4~20);(2)是雄壯的(來九28;賽五十三6;九6);(3)無殘疾的(約八46;十八38;來四15;約壹三5);(4)經試驗的(彼前二22~25);(5)是被殺的(約十九14;林前五7)。



【出十二5】「要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你們或從綿羊?取,或從山羊?取,都可以。」

羔羊最重要的資格,就是無殘疾。無殘疾,就是無罪。世人所以不能作救主,是因世人都有罪。他有罪,我有罪,所以他不能救我。他該死,我該死,所以他不能救我。主耶穌真是沒有殘疾的!祂自己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八46)此一語,世界有史以來,只有主耶穌一人敢說。二千年之久,只有人因主耶穌的無抵抗等等而說祂太好,沒有人說祂太壞的。希伯來書七章二十六節說祂是「遠離罪人」的!

無殘疾的公羊羔預表無罪的耶穌──神的羔羊。



【出十二6】「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

這是最要緊的一點!我們有罪的人,需要一位救主來救我們!但是,主如果不死,我們就是能在當日與祂面對面見祂聽祂,我們還是要沉倫。我們就是能在今日與祂面對面見祂聽祂,我們仍是有禍的。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祂必須死,才能救我們脫離死。

羔羊是「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殺的;主也是留到正月十四日死的,並且連鐘點都不錯。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五節說:「從午正到中初,遍地都黑暗了。」「黃昏的時候」,意即「介乎兩個晚上之間」,這是猶太人的一種語氣。猶太人著名的史家約瑟夫說:「『黃昏』即羅馬第六點到第九點的時間」,就是我國的午正到申初。主在這個時間被釘,天就黑了,直到氣斷。

誰殺這羔羊呢?以色列全會眾。這?有極大的預表:祭司,預表教會;十二支派,預表列國地上的人;會眾,預表所有的人類。

挪亞時代,將全世界的人,分為閃、含、雅弗三支派。主被釘之日,有猶太人──閃族,羅馬人──雅弗族,古利奈人西門──含族在那?。全人類在那?。主在全人類面前作了一個見證:祂是死了!

羅馬王尼羅在位時,他的戶口表?說,那次到耶路撒冷的,有三百萬人之多。主是在那麼多的人面前死了。

羔羊在初十日取出來(3節),留到第十四日,表明基督是從亙古被神知道的,在時候滿足,才為我們顯現。



【出十二7】「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

塗血,是最要緊的一點。主死了,為甚麼還有那麼多的罪人仍然沉淪呢?只有一個緣故,他們沒有塗血。

血如何塗法呢?是塗在門楣上和左右門框上,並且留在盆?。就是上下左右都有了血。十字架是四面都達到的,是上下左右都達到的。

必須從血經過,才能得救;必須從血經過,才能望天越



【出十二8】「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

我們靠耶穌基督的寶血,我們就得救了。但是,我們有一難題,就是我們作了信徒,好像初生的孩子,時好時壞,時起時跌。這是甚麼緣故呢?豈救恩不完全麼?不。是因我們作了上一半──塗血,還有下一半當作的沒有緊接?作,所以就常軟弱犯病。這下一半的事,是一當塗血之後就繼續要作的。我們現在來看這下一半的事。

「當夜」就是塗血的那一夜。塗血了,就要繼續吃羊羔的肉。血,是塗在門楣和門框上,是在外面的;吃是吃到?面的。主血是客觀的,吃肉是主觀的。塗血是神看見,吃肉是補身的。塗血是神越過去,同時神把主耶穌給我們吃了,我們就得力量。

我們沒有接受主耶穌作我們心?的主,所以雖然得救了,卻仍沒有力量。

得救,一方面是神滿意,一方面是我們改變。塗血,叫神滿意;吃肉,叫我們改變。血是塗了,但是,我要問肉吃了沒有?肉吃在肚子?,有甚麼用處呢?就是被你消化,變作你了──變作你的肉,你的骨了。如果你只塗血在外,沒有吃羊羔的肉,在你生命上就難有改變,就必定軟弱,沒有能力作一個得勝的信徒。你必須在塗血時,當夜就要吃羊羔的肉。

現在傳福音的有個錯誤,就是只傳了一方面。基督是作雙方的工作:祂在我們外面作工,叫神看了喜悅;祂在我們?面作工,叫我們的生命能以滿足。我們現在只注意基督替死的工作,而忽略了祂作我們生命的工作。我們只勸人相信祂的血是為我們流的;而少勸人接受祂到我們的心?作我們?面的救主,拯救我們脫離一切?面的罪惡和軟弱。所以,我們所得的結果,竟像我們所傳的──得了許多信仰正確,而生命軟弱、時起時倒的信徒。

他們要吃羊羔的肉,第二天早起就要搬家,就要行路了。他們要走多長的路呢?從埃及走到迦南這樣長的路。我們今天必須吃得飽,方有力量走路。許多人何以不能行走在曠野呢?因為沒有吃飽。

塗血,是神滿足,但是你若不吃羊羔的肉,你就沒有滿足。因你沒有接受基督作你的生命。你相信耶穌作救主,也當相信祂作主。

「用火烤了吃。」火,指聖靈,或指神的愛。吃羊羔的肉,是用火烤了吃,意思是我們接受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用天然的力量不可以,用人為的法子也不可以,必須藉?聖靈才可以。約翰福音六章五十一節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又六十三節說:「叫人活?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我們當注意一點,約翰福音六章從五十一節到五十九節都是講生命的糧,生命的問題。門徒聽了不懂,有的就想不作門徒了,所以主就告訴他們「肉體是無益」的話。

要吃是不錯,但是應當如何吃呢?門徒打算生吃,所以主告訴他們應當用火烤了吃。火,就是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所說的靈。我們接受祂作救主,我們就有永生;我們也當接受祂作主,我們才有永遠的得勝。

「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酵,指罪;無酵,指除罪。每一個人,當他接受耶穌作救主時,按聖經所說,他就要當夜吃肉。我們是非常的,也是反常的基督徒,因為我們雖然得救了,卻不知隔了多少時方接受祂作主!但是,聖經是說在塗血那夜就要吃羊羔的肉,並且就要除罪。

基督要給我們兩樣的恩賜,一即稱義,一即成聖。如果我們只要其中的一樣,基督就不肯單把我們要的那一樣給我們。我們若不除去罪惡,我們就不能得神的赦免。我們若不恨罪,並要聖潔,基督就不能使我們稱義。你要塗血,你也要吃肉;同時你必須有無酵餅,你並需恨罪。若有人用有酵餅而吃肉,這人是沒有塗血的,是沒有得救的。一個基督徒後來固然也有會犯罪、愛罪的;但在他要信耶穌作救主的那一天,卻無恨罪的心,他就必定尚未得救。

「苦菜,」在原文無專指,乃普指凡苦味的菜。苦菜,意思就是憂傷的心。若要得救,卻不恨罪,他就不能吃肉,因他沒有憂傷的心。哥林多後書七章十至十一節說:「因為依?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你們依?神的意思憂愁,從此就生出何等的殷勤、自訴、自恨、恐懼、想念、熱心、責罰;在這一切事上你們都表明自己是潔淨的。」這就是苦菜。苦菜,就是在神面前自責自恨。你有憂傷痛悔的心,神必不輕看。

『火烤』表示耶穌所要經過的苦難。

『吃無酵餅』表示信主之後過無罪的生活。

吃無酵餅是指將罪除掉(林前五7);吃苦菜是指為罪傷痛自責。



【出十二9】「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

「不可吃生的。」生吃,是照?天然的力量的樣子而吃。但吃羊羔的肉,是不可吃生的,意思就是想用天然的力量來抓住基督是不行的。

「斷不可吃水煮的。」水煮,是人的法子。吃羊羔的肉,是不可吃水煮的,意思就是用人的法子來抓住基督也是不行的。

【出十二10】「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

意思就是到了第二天早晨,就是想吃也不能了。早晨是甚麼意思呢?早晨就是復活的時候,就是真出埃及的時候,就是被提脫離埃及的時候。所以要吃羊羔的肉,必須在早晨以前吃。若有人到復活時,想吃羊羔的肉,就是想接受耶穌作主,作他的生命,也不行了。

【出十二11】「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羔羊流出來的血是為著神的,血灑在房屋的外面,連那些在屋內因血聖別而蒙救贖的長子也看不到。誠然,那血是給神看的,祂曾應許說,祂一見這血就逾越過去了。血應付了神的需要,而逾越節的筵席卻應付了我們的需要。羔羊的血已保護了我們,我們可以在房屋裡面吃羔羊的肉。就是借著這樣的吃,我們才有力量奔那前面的旅程。逾越節的筵席,不是為著仍留在埃及地那班人的(雖然他們在那裡因著羔羊的血得蒙保護),但這筵席,特別是為著有明顯意思要離開埃及,而與神一同前往的那班人。而對於我們,其意義也是如此。當我們接受祂時,我們便會發覺,我們一切的需要,在基督裡都已經達到了。但請記得,我們接受祂,乃是時刻準備在神的旨意裡直往前去。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上一段是告訴我們當如何吃。此節是告訴我們,除了吃以外,在身上尚有何種表示。「腰間束帶,」是因猶太人的衣服寬大,不用鈕扣,所以閒居時除帶,一作事就要腰間束帶。從路加福音十七章八節,十二章三十五節,使徒行傳十二章八節?,都可以看出束帶的意思。束帶,就是預備好要作事了。

「腳上穿鞋,手中拿杖,」目的是在預備行路。以色列人肚子一吃飽,就立刻要出埃及,作客旅了。血一塗,肉一吃,從那時起,你立刻是一客旅,立刻要出埃及了。你的生活,是客旅的生活,所以你當預備出埃及。你塗血了,並且吃肉了,神不許你再住在埃及。

「穿鞋,」按以弗所書書六章十五節,「人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的話,就知是預備走路的意思。使徒行傳十二章,天使叫彼得穿上鞋,也是因為他要走路。猶太人居家不穿鞋,行路方穿鞋。行路,是要作旅客去了。

「杖,」按創世記三十二章十節:「我先前只拿?我的杖過這約但河……」的話,可見杖是出門用的。希伯來書十一章二十一節:「雅各因?信,臨死的時候……扶?杖頭敬拜神。」神注意的,是雅各的杖。雅各出去、回來、在埃及,一生不離此杖,表明他在世一生,都是客旅的生活,所以神喜悅他。

我們從今以後,是一個客旅的生活,不能再住在世界?。以色列人一塗血,一吃肉,就出埃及了。我要問你們:你們還是住在地上的人麼?聖經?那一卷書說「住在地上」最多呢?我們知道惟有啟示錄。住在地上的人,就是住在埃及的人。不但指身體,也是指靈性。我們手?是否只有一杖呢?我們的盼望是在埃及呢,是過一個曠野到迦南去呢?世界──你所住的,當你活?,應當不過是一條路;當你死了,應當不過是一個墓而已。除了路與墓外,再無其他的關係了。

如果你住在世界,你必定失去與主同作王;在千年國度?,你必定沒有分。腓立比書三章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彼得前書二章說我們是寄居的,是作客旅的。我們的政治、家鄉、產業,都不在這?;不然,就是你認錯了。以色列民行在曠野,何以還想念埃及呢?他們忘了法老苦待他們。他們所記得的,不過是埃及的韭菜、蒜、種種食品而已。我們從前受撒但的苦,但是,我們有時竟然想到撒但一些小惠,想到未信主時如何如何。哦!如果神把我們再放在埃及,我們果見得如何呢?也未見得好阿。

這是指吃的態度︰表明吃了要趕快起程,往前奔走天路。



【出十二12】「因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又要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華。」

神不只滅一切的罪人,祂也滅埃及一切的假神。神不只救我們脫離死亡,祂也救我們脫離撒但一切的勢力(來二14;啟十二11)。

【出十二13】「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

神對這血如何說法呢?神是說:「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這是很要緊的話。這?的「我」,是神自己。逾越的意思,就是神看見這血,就越過去。不是塗的人看見這血,乃是神看見這血。你不會看見這血有何等的價值。你是在門?,血是在門外。不是你能看見。神不給你看見。你就是用信心。你雖然覺不得,看不見,你只相信就好了。是神看見血。要緊的,是塗了血沒有?如果塗了血,就不必再憂愁了。

是神看見血,不是長子看見血。神看見血,就越過去,不是看你怎樣好就越過去。得救不得救,只在乎你信了基督沒有。神看見血,就越過去。無論你如何好,就是好到像基督一樣,若沒有血,神的定規,還是死。羔羊死,你就得以不死;羔羊不死,你就要死。無論你如何好,你如果未信血,你不能得救。神不看你的好壞,神只看羔羊的血。除血以外,沒有能救我們的。

血是在神和人中間的。我們有罪,我們必定有死。若不喜歡死,就得除去死。如何除去死呢?就是靠?羔羊的死為我們的死,我們就不必死了。人只能死一次,不能死兩次。死只找人一次,不會找人兩次。我死過了,死就不能再找我了。

不是羔羊死,就是兒子死;不是基督死,就是你死。你的罪,已經有一個死,死在基督身上了,這就是救恩!救恩的根基,就是在乎基督為我們死;我們仰望祂吧!



出 12:14 「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出十二15】「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因為從頭一日起,到第七日為止,凡吃有酵之餅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

這件事,有一點嚴重!一個信徒要除酵。酵,就是麵酵,可以叫麵發起來的。聖經告訴我們,吃逾越節羊羔的那天起,就當把酵除去。要一連七日吃無酵餅。

酵是甚麼意思呢?就是惡毒、邪惡;無酵,就是誠實無罪(林前五8)。

塗血,是稱義得救,不會受埃及人所受的苦。除酵,是成聖,是在神的百姓中有分。塗血,是基督的工作;除酵,是我們每一個得救的當作的──是從主第一次來直到主第二次來所當天天作的。要一連七日除酵。

沒有塗血,就是除酵,也不能得救。塗了血而不除酵,他就不能成聖。今天最可憐的,是多少基督徒,血是塗了,但是,除酵的卻無幾人!

聽說在猶太有一次的逾越節,有一木匠,當除酵節一來,他就頂仔細的檢視每一件東西,每一處地力,都弄潔淨了,好預備守節。到守節的那天晚上,忽然發現一個口袋?有長了霉的麵包,他連手都不敢去摸,用兩根木頭把它夾起扔在火?燒了。他是這樣敬畏的守這節。弟兄姊妹們!我們曾花多少工夫對付罪惡呢?

酵若不除去,就不能無損失。凡不除酵的,必從以色列中剪除。注意!是從以色列中被剪除,不是與埃及人一同在埃及滅亡。是從神的百姓中被趕出,不是與世界的眾人一同受沉淪的刑罰。沒有除酵,就不能與神的百姓有交通。我們當注意,是從以色列會眾中剪除。不塗血,不能得救;不除酵,就不能與神的百姓一同聚會,就與神聖潔的百姓有了分別,就不能與他們同進迦南去。

不除酵,不是在埃及滅亡,乃是在千年國度(迦南)?無分。塗血,得永生;除酵,得國度。得救了,不能再滅亡;但是,不除酵,就不能與主同作王。這有甚麼憑據呢?

哥林多前書五章所說的除酵,就是說,把那惡人趕出去。就是在神的教會中應當將犯罪的人趕出去,如同在麵團?除酵一樣。犯了甚麼罪應當趕出去呢?就是哥林多前書五章十一節所說,「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六種罪的人,當把他趕出去。這就是出埃及記十二章從以色列會眾中被剪除的意思。

犯了這六種罪之一的,受何虧損呢?哥林多前書六章九至十節又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可見五章被革出教會的,就要從神的國被革出。一個合法的革除,就是從千年國度?被革出來。從以色列會眾中被革,就是從迦南被革。迦南,不是預表天堂,乃是預表國度。

出埃及的以色列人雖多,進迦南的卻只有四人!就是兩個活的──約書亞、迦勒;兩個死的──雅各、約瑟。這是表明有活?被提的,有由死復活的。哦!今日塗血得救的固有不少人,但是,除酵而能進國度的有幾人呢?

弟兄姊妹們!逾越節是領你到無酵節的。塗了血,也必要除酵。靠血,也必須要聖靈作工。對血,我們不怕太被動;對酵,我們不怕太主動。因為我們是無為的靠血得救;我們現在應當竭力除酵,追求聖潔。

『你們要吃酵餅七日』,七數是滿數,意指長期無限的日子。基督徒的生活即是要過聖潔無酵的生活到一生一輩子。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來十二14)。



出 12:16 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預備各人所要吃的以外,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出 12:17 你們要守無酵節,因為我正當這日把你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所以,你們要守這日,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出 12:18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吃無酵餅。

出 12:19 在你們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因為凡吃有酵之物的,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

出 12:20 有酵的物,你們都不可吃;在你們一切住處要吃無酵餅。」

出 12:21 於是,摩西召了以色列的眾長老來,對他們說:「你們要按?家口取出羊羔,把這逾越節的羊羔宰了。



【出十二22】「拿一把牛膝草,蘸盆?的血,打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門,直到早晨。」

這?的「盆」字原文(Saph),與舊約其他處的翻譯不一致。很明顯的,乃是翻譯的人無法領會,在此處這個希伯來字原文的意義,只好盡其所能領會地翻譯成「盆」字。在他們的思想?,血自然是裝在盆?的,牛膝草也當然是蘸盆?的血的。然而,在舊約的其他地方,希伯來文的Saph是翻譯成「門檻」,因此,這節聖經應當讀成:「拿一把牛膝草,蘸門檻上的血...」纔對。門檻是一個家最神聖的所在。許多迷信的人,在門檻上畫符咒,為的是防止鬼魔或他們所說的晦氣混入他們的家中。所以門檻的背後確實有一個極大屬靈的真理──那有血的門檻,在神看為極其神聖的,惟有在這個門檻以內的人,纔成為祂的同伴。因此,這一個門檻,成了祂的同伴和祂的仇敵之間的界線。摩西說:「你們誰也不可出自己的家門,直到早晨。」實際的意思是說:不要讓任何人越過這個門檻,而進入仇敵的地界,讓那有血的門檻成為一個分界,把你們這些是主同伴的人,與祂所要審判的仇敵分別出來。

「牛膝草」是頂小的草(王上四33);在新約?,也說到一件東西是頂小的,就是芥菜種。芥菜種,是比喻我們的信心。有了血,必須用牛膝草塗;有了血,也必須用信心接受。雖然信心是小,但是,總得用這頂小頂小的草來塗血。

牛膝草表明信心。



【出十二23】「因為耶和華要巡行擊殺埃及人,他看見血在門楣上和左右的門框上,就必越過那門,不容滅命的進你們的房屋,擊殺你們。」

逾越節有兩方面的效力:在埃及人是刑罰――殺長子;在以色列人是得救贖――羔羊替死。



出 12:24 這例,你們要守?,作為你們和你們子孫永遠的定例。

出 12:25 日後,你們到了耶和華按?所應許賜給你們的那地,就要守這禮。

出 12:26 你們的兒女問你們說:『行這禮是甚麼意思?』

出 12:27 你們就說:『這是獻給耶和華逾越節的祭。當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時候,他擊殺埃及人,越過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們各家。』」於是百姓低頭下拜。

出 12:28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人就怎樣行。



【出十二29】「到了半夜,耶和華把埃及地所有的長子,就是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被擄囚在監?之人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

逾越節有兩方面的效力︰在埃及是刑罰──殺長子;在以色列人是得救贖──羔羊替死。



出 12:30 法老和一切臣僕,並埃及眾人,夜間都起來了。在埃及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的。

出 12:31 夜間,法老召了摩西、亞倫來,說:「起來!連你們帶以色列人,從我民中出去,依你們所說的,去事奉耶和華吧!

出 12:32 也依你們所說的,連羊?牛?帶?走吧!並要為我祝福。」

出 12:33 埃及人催促百姓,打發他們快快出離那地,因為埃及人說:「我們都要死了。」

出 12:34 百姓就拿?沒有酵的生麵,把摶麵盆包在衣服中,扛在肩頭上。

出 12:35 以色列人照?摩西的話行,向埃及人要金器、銀器,和衣裳。

出 12:36 耶和華叫百姓在埃及人眼前蒙恩,以致埃及人給他們所要的。他們就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

出 12:37 以色列人從蘭塞起行,往疏割去;除了婦人孩子,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

出 12:38 又有許多閒雜人,並有羊?牛?,和他們一同上去。

出 12:39 他們用埃及帶出來的生麵烤成無酵餅。這生麵原沒有發起;因為他們被催逼離開埃及,不能?延,也沒有為自己預備甚麼食物。

出 12:40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



四百三十年(創十五13;出十二40)】

問:創世記十五章十三節與使徒行傳七章六節的「四百年」,與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節之「四百三十年」,如何解釋?

答: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有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但是,首三十年是很平安的。他們在四百三十年中,只受「苦待」四百年。此二者完全相合。



出 12:41 正滿了四百三十年的那一天,耶和華的軍隊都從埃及地出來了。

出 12:42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因耶和華領他們出了埃及地,所以當向耶和華謹守,是以色列眾人世世代代該謹守的。

出 12:43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逾越節的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吃這羊羔。

出 12:44 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既受了割禮就可以吃。

出 12:45 寄居的和雇工人都不可吃。



【出十二46】「應當在一個房子?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十二46)。這個主耶穌也應驗了。約翰福音十九章三十六節說:「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祂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在這?,有一最希奇的事。主怎能成一逾越節的羔羊呢?據他耳馬特的記載說,在聖殿被燬前四十年,即主被釘前一年,羅馬皇帝才頒一法令,禁止用石頭砍死人。用石頭砍人,人的骨頭就要碎了。猶太人是用石頭砍死人,羅馬人是用十字架釘死人。當彼拉多命猶太人按?自己的律法審問主時,猶太人答以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約十八31),這也是一個證據。主是說祂要被釘死,不是被打死。不然,主就不能作逾越節的羔羊了。

『在房子?吃』,這房子是抹過血的,有血的記號;表明人若不在耶穌寶血?,決不配領受主的身體。



出 12:47 以色列全會眾都要守這禮。

出 12:48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才容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吃這羊羔。

出 12:49 本地人和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同歸一例。」

出 12:50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亞倫,以色列眾人就怎樣行了。

出 12:51 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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