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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注釋

哥林多前書 第11章

【林前十一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原文字義〕「效法」模仿,跟從。

〔文意註解〕本節應屬於第十章的結語。

〔話中之光〕(一)若有人效法基督,我們就當效法他,使我們也成為效法基督的人。否則,我們就不該效法任何人。

(二)教會的牧者應該成為眾信徒效法的榜樣,卻不要成為眾信徒崇拜的偶像。在教會中事奉的最終目的,不是把人引到自己面前,而是引到基督面前。



【林前十一2】「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

〔文意註解〕「我稱讚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保羅在該『稱讚』的時候就稱讚,該責備的時候就責備(參17節),真誠又坦率,並且是對事不對人,值得吾人效法。

「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這話暗示哥林多教會在給使徒保羅的信上(參林前七1),曾題到有關女人蒙頭的事。女人蒙頭想必是使徒保羅從前曾傳給他們的教訓。

〔話中之光〕(一)從前引導我們,傳神之道給我們的人,我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來十三7)。

(二)我們信徒對於主的工人,一面是要思念(『記念』)在他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另一面是要把它們付諸實行(參腓四9),並且『堅守』。



【林前十一3】「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文意註解〕「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注意,這?不是說『基督是教會的頭』,所以不是指基督和教會的關係,而是指基督和『各人』的關係。聖經一面說基督為教會作萬有的頭(弗一22),祂又是教會的頭(參西二19;弗四15),這些都是指祂作全體的頭;而另一面說基督是各人的頭,這是指祂是個別信徒的頭。

『各人』按原文也可譯作『各個男人』(every man),故基督是各人的頭,也可譯作『基督是男人的頭』。

「男人是女人的頭,」在這一段論到蒙頭的經文?(3~16節),只題到『男人』或『女人』,而沒有一次題到『弟兄』或『姊妹』,這是表示說:蒙頭乃關係到男女在神創造?的安排,而不是關係到弟兄姊妹在基督?的地位。

男女兩性在基督?的地位乃是平等的(參加三28),但根據神在創造?的安排,男女兩性的功用和角色是不一樣的。男人的功用是作頭,扮演基督的角色;女人的功用是作身體,扮演教會的角色(亦有謂女人的功用是作心,扮演人類的角色)。其實頭與身體都不可或缺,並無所謂重要不重要,但各別的功用卻是不同。『頭』並不含有仗勢欺壓的意味,反而是保養顧惜身體(弗五29),意指照顧、護理。

「神是基督的頭,」注意,這?不是說『父是子的頭』,這不是神格中三而一的父神和子神中的問題。這?乃是說到被神差遣來到地上,受神膏油,作神的『基督』的那一位,神和祂的關係的問題。

在神的行政?,神在宇宙中設立了三種不同的元首(頭)──神是元首,基督是元首,男人是元首;換句話說,神設立基督作神的代表,又設立男人作基督的代表。這是神為了在世界上維持祂的見證,所作的安排。神是基督的頭,但基督仍與神同等(腓二6);故男人雖是女人的頭,但男女仍是平等的。

〔話中之光〕(一)神在宇宙中所安排的次序是:神、基督、男人、女人。因此我們該學習:在教會中,每一件事都要照主的意思;在家庭中,每一件事都該尊重丈夫作頭的權柄。

(二)『神是基督的頭,』神安排基督降世為人,基督就緊緊以『人子』自居;這就是基督在神面前蒙頭的實際。『基督是各人的頭,』我們也該在凡事上,服於主的安排之下,才算尊重基督作頭的主權。

(三)主說,『我與父原為一』(約十30),這是指神與基督在服事工作上的合一;又說,『父與我同在』(約十六32),這是指在工作中同工;並說,『父是比我大的』(約十四28),這是指工作上的權柄。所以『神是基督的頭,』這種權柄是建立在最親密的交通和服事的搭配上的。基督與每一個相信祂的人之關係亦是如此。『基督是各人的頭,』所有信徒都可以說,我主與我同在。我不是獨自一人。我的主與我同在,但主比我大。我在祂的權柄下;祂常與我同在,並與我同工。

(四)男女平等是指在神面前都具有同等的人格與價值,這是毋庸置疑的事。但是男女兩性在教會中卻有不同的功用,因此其所負的責任和權柄(或權利)也有所不同。



【林前十一4】「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或譯:說預言;下同),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

〔文意註解〕「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講道』原文意指作先知講道,就是為神說話。

「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男人不許蒙頭,因男人是代表基督。男人蒙頭反而是承認說,各人不該在基督面前蒙頭,基督反而該在各人面前蒙頭,這是羞辱了自己的頭。



【林前十一5】「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背景註解〕古時只有出家無男人的尼姑剃髮;娼妓或被丈夫懷疑有淫行的女人不蒙頭(參民五18)。所以不蒙頭是妓女的標幟。剃髮與不蒙頭就是無男人與羞辱男人的表示。

〔文意註解〕「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神特別要求這一件事,就是在女人禱告和講道的時候,要她們蒙頭。她們為著神到人面前去作先知講道,或是為著人到神面前去禱告,凡與神有關係的舉動,都得蒙頭。

這?暗示女人在教會中可以禱告,也可以作先知講道。一個女人若有恩賜,並聽到神的呼召,她就有充分的權利去禱告、講道。

「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是羞辱她的頭,也就是羞辱了男人,因為她在教會中混亂了男女之間的性別。

『如同剃了頭髮一樣,』這話也含示了女人剃髮或剪髮(參6節),乃是一件可羞恥的事。

〔話中之光〕(一)女人蒙頭的意義是說,我服在神的行政底下,我接受那一個地位。我絕不敢說,我蒙了恩典,我可以取消神的行政。我連想也不敢想,我反而接受這一個。基督如何接受神作頭,各人也如何接受基督作頭。照樣,在代表上,女人也如何接受男人作頭。

(二)蒙頭的意思就是把頭遮蓋住,好像我沒有頭一樣。在實行上,好像只有女人在教會中蒙了頭。但在實際上,基督在神面前是蒙頭的,各人在基督面前是蒙頭的。

(三)神定規男人是女人的頭,這是對作基督徒的女人說的。今天在不認識神權柄的日子當中,只有在教會?,主要求這樣的事。所以,這個要求就變作是作不作基督徒的問題。說嚴重一點,如果你作不信的世人,主不會要求你蒙頭;但你要作基督徒,就得順服這個要求。

(四)神在教會?,要求基督徒接受神在行政上所定規的制度。神叫女人蒙頭,乃是要把神的行政在地上彰顯出來。女人的蒙頭,不只為著自己,也是為著代表。為著自己,是因為我是女人。為著代表,是因為代表各人,也代表基督。



【林前十一6】「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文意註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保羅的意思是說,沒有一個女人可以不蒙頭,而把頭髮留在那?。女人如果不蒙頭,就得把髮剪掉、剃掉。

如果女人留長頭髮、不剃髮,就是表示接受神對女人行政的命定;那麼在禱告或講道的時候,也應該接受神行政的命定,在長頭髮之外再加上蒙頭。女人接受神的命定,不能只接受一半,而拒絕另一半。

神把女人的頭用頭髮給蒙了(參15節),所以接受神權柄的人,就應當再用東西把頭髮蒙了。如果你不蒙,倒不如把神所給你的都剪了。換一句話說,你如果接受神的,你就要加上你的。你如果不接受神的,你就要把神所給你的取消。

「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女人若覺得剪髮、剃髮是羞愧的,那就要蒙頭。要嘛就剪髮、剃髮,否則就蒙頭;二者之間,只能作一選擇。不能既要留長頭髮,又不肯蒙頭。



【林前十一7】「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文意註解〕「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神是照祂的形像造人(創一26),目的是要人彰顯神並榮耀神;而神是先造男人亞當(創二7),所以男人首先擁有神的形像和榮耀,在地上代表神。因此男人不應該蒙著頭,以免把神的形像和榮耀遮蓋住。

「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女人是由男人而出(參8節;創二22),所以是男人的榮耀。而人的榮耀不應當在神面前顯出來,所以女人應該蒙著頭。同時,女人若不蒙著頭,就不能顯出男人是頭。

〔話中之光〕(一)神造人的目的,是要人在地上彰顯神的形像和榮耀;可惜人犯罪墮落了,變得有些像鬼的模樣。今天神來拯救我們,就是要把我們恢復到起初的目的,所以我們作基督徒,要以彰顯神的形像和榮耀為最重要的使命。

(二)『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表示男人需要女人才能顯出榮耀;沒有女人的男人乃是有所虧缺。可見在這世上,女人不能無男人,男人也不能無女人(參11節)。

(三)『女人是男人的榮耀,』這話說出教會乃是基督的榮耀。教會不但是基督的豐滿(弗一23),教會也是基督的榮耀;因為豐滿就是榮耀的內容,榮耀就是豐滿的彰顯。教會的內容就是基督的豐滿,教會的見證就是基督的榮耀。



【林前十一8】「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文意註解〕「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起初』按原文應譯為『因為』;人類的起源乃是由於神的創造,而神並不是先造女人,然後由女人生出男人,所以這?說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

「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神是先造男人,然後從男人身上取出的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就是夏娃(創二21~23),所以這?說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



【林前十一9】「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文意註解〕「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神造男人的目的,原不是為著女人,卻是為著神自己的目的。

「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女人的被造,目的是為著給男人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二18)。

〔話中之光〕(一)創造的時候,次序不同:女人是由男人而出(參8節),並且是為男人造的。所以為創造的緣故,女人要順服,也要蒙頭。

(二)女人是為男人造的,若沒有女人,男人就不完全。



【林前十一10】「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文意註解〕「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撒但原為天使長,因要高抬自己與神同等而背叛神(賽十四13~14)。撒但墮落的時候,拖了三分之一的天使,一同墮落(啟十二4)。換句話說,有一部分天使因不服神的權柄,而墮落了。因此,神有意藉著原比天使微小的人(來二7),作順服的見證給天使看,表明神在祂所救贖的人身上得著了該有的榮耀。

「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今天女人蒙頭,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要作給天使看。它對墮落的天使,乃是一個最好的見證;對於沒有墮落的天使,也是一個最好的見證。見證說,神在教會?得著了祂所要得著的。

〔話中之光〕(一)姊妹們在教會中蒙頭是一件很美麗的事,這不僅是遵照神的教訓,更是表明在神面前的順服,承認神在宇宙中所安排的權柄次序(參3)。

(二)女人長髮,乃是神的主宰(參15節);女人蒙頭,乃是人的阿們。所以女人若不蒙頭,就是不阿們神的主宰,也就頂撞了神的主權。

(三)榮耀基路伯從天使長墮落為撒但,就是因為牠不服神主宰的安排(參賽十四12~15;結廿八16~17),因此,女人蒙頭是作相反的見證,來定罪牠,羞辱牠。

(四)蒙頭是服權柄的記號。這權柄意謂著倒空自己,為著所愛的人,甘願完全捨己(參弗五25)。一個女人一旦瞭解了這權柄的基礎,她就會本著天性去順服它。

(五)如果當年夏娃在頭上有權柄,不自作主張,不好為頭,或許可以避免陷在罪中(參創三6)。順服神所安排的權柄,能給人帶來屬靈的益處。

(六)其實,在女人的頭上有權柄的記號,對女人來說,躲在神所安排的權柄底下,不用女人自己出頭,乃是一項最好的保護。



【林前十一11】「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

〔文意註解〕「然而照主的安排,」『然而』說出蒙頭不過是外面的見證,至於?面的事實,並不是這樣呆板。在主的安排?面,絕不是男尊女卑,乃是互相依靠,彼此同等的。

「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意思是女人不能沒有男人,男人也不能沒有女人;女人不能說她比男人優秀與特殊,男人也不能說他比女人優秀與特殊。男女彼此尊重,互相扶助。



【林前十一12】「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

〔文意註解〕「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從被造的觀點來看,女人之所以存在,原是為著作男人的配偶以幫助他。

「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從生育的觀點來看,男人是藉著女人出生的。

「但萬有都是出乎神,」『萬有』在此特指包括男人和女人,男女兩性都是因著神的旨意而存在,也都靠祂而活,故此,都該從神的觀點來看待自己在神手中的用處,順服神對自己的安排。

〔話中之光〕(一)萬有都是出乎神的,神造男女有祂的目的,且對男女兩性有不同的安排。因此,沒有一個男人可以驕傲,也沒有一個女人可以自暴自棄;應當各在自己的崗位上,盡自己所當盡的本份。

(二)神造男造女,女人由男人而出,男人也由女人而出,這表示男女是平等的;然而女人蒙頭的事是出乎神,是神給男女兩性的分別。



【林前十一13】「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原文字義〕「審察」審判,判斷,論斷,分辨:「合宜」合理,理當,正當。

〔文意註解〕「你們自己審察,」保羅在此語帶命令,要女人自己在神面前好好地判斷蒙頭這一件事。

「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意指女人在諸如禱告這一類與神有關的事上,不蒙頭的話,在神面前和在自己的感覺?,是否妥當呢?



【林前十一14】「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

〔文意註解〕「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本性』指人與生俱來的性情。

「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嗎?」當一個男孩子長大到開始有兩性意識的時候,在他的?面自然會得出一個結論:男女在外觀上最大的區別特徵乃在頭髮,一般正常的男人是不留長頭髮的,以免被人誤認為女性,因為男女不分,乃是一件羞恥的事。



【林前十一15】「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

〔文意註解〕「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按照女人的天然性情,都喜歡有長頭髮,都以自己的秀髮為榮。

「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作』原文意指代替;全句意即這頭髮是給她代替蓋頭的。『蓋頭』原文意指頭帕。



【林前十一16】「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

〔原文字義〕「辯駁」強辯,爭辯,爭論;「規矩」慣例,風俗。

〔文意註解〕「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若有人想要辯駁,』並不是指人一般性的好辯,而是指人想要辯駁蒙頭的問題;『我們』是指保羅和使徒們;『沒有這樣的規矩,』有兩種意思:(1)指不容許對使徒的教訓反駁,因為向來沒有這種成例;(2)指不容許對女人蒙頭的事加以辯駁。

「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神的眾教會』就是當日已經在各地出現的眾教會;全句意指眾教會對此都是意見一致,全然沒有辯駁的情形發生。



【林前十一17】「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文意註解〕「我現今吩咐你們的話,不是稱讚你們,」『吩咐』是命令;『話』原文為『這事』,指有關擘餅聚會的事;『不是稱讚』即無可稱讚,表示他們的情形有了毛病。

「因為你們聚會不是受益,乃是招損,」『受益』原文指更好;『招損』原文指更差。聚會的目的原是為了追求更好的屬靈情形,但哥林多人的聚會反而帶來更壞的結果。



【林前十一18】「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我也稍微地信這話。」

〔文意註解〕「第一,我聽說,你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聚會』原文指聚在一處;『分門別類』指在教會?面發生分裂,分成幾個不同的派別。

「我也稍微地信這話,」意指有幾分相信。

〔話中之光〕(一)最令教會受到虧損的(參17節),便是彼此分門別類,互相攻擊;這叫基督的身體無法正常生長,不能建造,反受拆毀。

(二)保羅對關乎哥林多教會的傳聞,雖然無法否認,卻只『稍微』相信,意即只相信『一部分』。是的,我們對是非的傳聞,不可完全忽略,但也不可完全相信。凡對傳聞的話,取謹慎而超越的態度,才能避免被捲入傳聞的漩渦中,也才能居在一個超然的地位,來解決傳聞中所有的難處。這是眾弟兄姊妹該學習的,尤其是教會中作首領者應注意的。



【林前十一19】「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好叫那些經驗的人顯明出來。」

〔文意註解〕「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哥林多教會分門結黨,先以不同的領袖而分(參林前一12),後以貧富階層而分(參21節)。

「好叫那些經驗的人顯明出來,」『經驗的人』原文指被試驗過的人,或被稱讚的人。當教會?面有分門結黨的情形發生時,那些真心愛主、不肯與人附和的人,在這種你爭我鬥的情況中就被顯明出來;因此,分門結黨的事,對信徒而言,乃是一種的試驗或考驗,要驗出我們實際的屬靈狀況。

〔話中之光〕(一)沒有黑暗,就顯不出光明的可貴;正常的基督徒乃是在教會異常的情況中,顯明他們那作『中流砥柱』的功用。

(二)神許可教會中有難處發生,乃為將『那些被稱許的人,顯明出來』(原文意思)。哦,兩千年來,教會中所有的難處,無論是內在的,還是外來的,都是厲害的『顯明』。誰是真蒙主稱許的,平安時看不出來;難處臨到了,混亂產生了,得勝者見證的光輝,就越發照耀!在今日教會混亂的局面中,我們如何呢?



【林前十一20】「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

〔文意註解〕『主的晚餐』又稱主的筵席(林前十21),現代基督徒多稱作擘餅聚會或聖餐,其實教會初期的『主的晚餐』,尚包括愛筵(參彼後二13;猶12)在內。

主的筵席,重在交通於基督的血和身體(參林前十16~17),藉此我們得著享受;主的晚餐,則重在記念主(參24~25節),藉此讓主得著享受。



【林前十一21】「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

〔背景註解〕新約的記載顯示,初期教會常聚集一起交通,用餐,餐後一同擘餅記念主(參徒二46),他們稱這種在擘餅聚會之前的聚餐為愛筵。之後不久,各地教會將愛筵與擘餅聚會合併舉行,而將它合稱為『主的晚餐』(參20節),又稱『主的筵席』(參林前十21)。最後,愛筵逐漸消失,只剩下擘餅聚會(又稱聖餐)了。

〔文意註解〕「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吃的時候』是指吃愛筵的時候,而不是指擘餅聚會;『各人先吃自己的飯』是指在聚會場所內分成不同的群體或個人,各自吃喝,完全漠視其他群體和信徒的存在,以致完全失去了愛筵的意義。

「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因為有的個人或群體較為貧窮,所以他們沒有甚麼食物可吃,以致飢餓;而另有些個人或群體的份子較為富有,所以吃飽喝足,甚至酒醉。



【林前十一22】「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

〔文意註解〕「你們要吃喝,難道沒有家嗎?」保羅是在責備哥林多信徒,如果他們這般罔顧別的信徒,倒不如先在自己的家?吃喝。

「還是藐視神的教會,叫那沒有的羞愧呢?」既然在聚會場所內有愛筵,就該一起吃喝,否則令那貧窮的信徒羞愧難過,就是藐視神的教會。

「我向你們可怎麼說呢?可因此稱讚你們嗎?我不稱讚,」對於他們這種情形,保羅斷然指斥,並不掩飾。



【林前十一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文意註解〕「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這?表示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傳道期間,曾向哥林多教會教導擘餅聚會,而擘餅聚會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

「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這是引自太廿六26。



【林前十一24】「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文意註解〕「祝謝了,就擘開,說,」『祝謝』即向神獻上感謝;『擘開』指將餅分成眾小塊,以便眾人分吃。

「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是』指這『代表』或『意味著』之意;『為你們捨的』主豫告祂將為眾信徒捨命犧牲。

「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主要我們記念祂,不止因為我們會忘記,並且主自己覺得說,祂需要我們記念祂。換一句話說,主不願意我們忘掉祂。

你絕不能記念你所不認識的人,你也絕不能記念你所沒有經過的事。主要我們記念祂,乃是說,我們遇見過祂,我們在各各他遇見過祂。我們是蒙祂的恩典,所以我們今天是在這?記念祂所成功的事。我們今天是回頭來記念,像猶太人記念逾越節一樣。

﹝靈意註解﹞『餅』象徵主耶穌的身體;『擘開』象徵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

關於餅杯的屬靈意義,二千年來基督教?有下列不同的看法:

(1)羅馬天主教的『變體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就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

(2)馬丁路得的『同體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基督就隱藏於、存在於、聯合於它們的成份?面。

(3)加爾文的『屬靈福分說』:認為餅杯經過祝謝以後,它們的?面有屬靈的能力和祝福,必須藉吃餅喝杯才能得著。

(4)慈運理的『象徵說』:認為餅杯本身只是一個象徵性的表記,信徒藉吃餅喝杯記念主,以激發他們?面所原有的信心、愛心和盼望。

〔話中之光〕(一)基督為我們被『擘開』(原文),將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讓我們能藉著分享祂的生命,得以成為基督奧秘的身體(參林前十二17,27)。

(二)主將祂自己給了我們,我們拿甚麼給祂呢?

(三)主是大到一個地步,祂可以讓我們忘掉祂;祂超越過我們不知道有多少倍,祂不知道是多大的一位主,按規矩祂可以不在乎。但是主是降卑祂自己,歡喜來得著我們的記念。可惜今天基督教的光景,已經漸漸地把主這個愛的要求給遺忘了,許多教會不重視擘餅聚會,甚至很少舉行擘餅記念主的聚會。

(四)我們既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同領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16~17),因此,也都彼此相關相連,總要彼此相顧。



【林前十一25】「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文意註解〕「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飯後』原指主耶穌在世時與祂門徒們共進逾越節晚餐之後,在此指分享餅之後。

「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約』指文約或遺囑;主的意思是說,祂為我們所流的寶血,乃是設立新約的憑據(參來九14~15)。

「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一詞是代表『所有新約的信徒』。

﹝靈意註解﹞『杯』象徵我們在神面前所該得的『分』。在亞當?,罪人所該得的分是神『忿怒的杯』(參啟十四10),但因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喝了那杯(參約十八11),所以杯的性質已經改變了──從『苦杯』變成了『福杯』(參林前十16;詩廿三5)。主在十字架上所流出的寶血,使信祂之人的罪得蒙赦免,從此,神的一切福分,甚至祂的自己,都作了我們杯中的分(參詩十六5),故稱之為『救恩的杯』(參詩一百十六13)。

信徒分享這救恩的杯,表明同領基督的血(參林前十16),亦即有分於基督之血的交通。

〔話中之光〕(一)『咒詛祂受,祝福我享』;祂為我們承擔罪的刑罰,使我們得享那上好的福分。

(二)擘餅聚會的意義乃是記念主(參24節)。這記念與一般世人記念古人完全不同;世人記念古人,不過追思他已往的豐功偉績;我們記念主,乃是重在用我們的心靈來『吃』主的身體,『喝』主的寶血,享受祂的豐富,吸取祂的肥甘,使祂的一切,成為我們屬靈的供應,這才是有價值的。

(三)我們對主真正的記念,乃是藉著吃餅喝杯,接受祂為我們成功的救贖,並且也接受那為我們而死的主自己,接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福分。



【林前十一26】「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

〔文意註解〕「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每逢』有『常』的意思。主設立晚餐的緣故,就是要他所救贖的人常在他的死?記念祂。祂豫先看見,許多人要以祂的十字架為陳舊,所以祂就命令祂的門徒時常在晚餐?記念祂的死。主就是要叫祂的十字架常新在我們的心靈和思念中。如果十字架在我們的心目中不是陳舊的,我們對於我們的主,就必定有更親密的交通。

很希奇,聖經總是題餅和杯。餅和葡萄汁,或盤和杯同題才對稱,但聖經的稱呼有頂深的意義。聖經每逢題到餅,總是和生命發生關係(約六33,35原文)。餅說出主已將生命分給我們了,我們不只與主是一體的,並且我們大家也是一體的。我們在這?不只與基督有交通,也與所有屬基督的人有交通。

餅是指生命的分享與交通,杯是指有分於新約一切豐富的福分(參25節靈意註解)。

「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表明』可以繙作『陳設』或『陳列』,意思就是把它陳明、陳列出來。『表明主的死』,就是把主的死擺出來給人看。

為甚麼餅和杯是表明主的死呢?因為血是在肉?面,當一個人身上所有的血和肉分開的時候,你只有一句話說,這一個人死了。今天血和肉分開了,血在杯子?,肉在餅?。

當你看見一個餅的時候,就看見穀碾碎才有餅。這就明顯的給我們看見死在這?。一掛葡萄,如果不是榨了,就沒有酒。你喝這一個已經榨過葡萄,這就是表明主的死。

『直等到祂來,』晚餐是天黑之後,末了吃的一頓飯。二千年來,天仍是黑的,天沒有亮;教會一直沒有吃過早飯。當我們面對面看見我們的主,這件事就過去了。

〔話中之光〕(一)主的身體為我們裂開,寶血為我們流出,成了立新約的憑據──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所有新約福分的根基。

(二)餅和杯,乃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祂來。』這說出餅杯的意義,乃是包括從基督降卑受死,一直到祂最終豐滿的彰顯──再來,這其間所有豐滿的意義。

(三)擘餅的穩固根基,乃是釘十字架的基督──表明主的死;擘餅的榮耀盼望,乃是最終豐滿彰顯的基督──直等到祂來。

(四)我們所有參加擘餅的人,都該『與祂一同受苦』──表明主的死;也都『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7)──直等到祂來。



【林前十一27】「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文意註解〕「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吃主的餅、喝主的杯的時候,頂要緊的是配;所以要吃得配。『不按理』(Unworthily),這一個字的意思,不是說人配不配,是說態度。如果是人,早不成問題,因為你若不是神的人,怎麼能夠來呢?配不配的問題,在這?發生,是說有的人在那?吃的時候,那一個態度不對。我們領受這一個身體的時候,如果隨便的吃,不尊重主的身體,就不應該。

「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干犯』意指得罪,這會給吃餅喝杯的人帶來神的審判(參29~30節)。

〔話中之光〕(一)教會中的聚會,最重要、最神聖的,乃是擘餅記念主的聚會。人若在這聚會中隨意輕慢,就是『干犯』主,就會遭到主嚴厲的審判,甚至生病或死亡(參30節)。我們須要敬畏!

(二)本來是一件對我們靈性有益的事,竟至招來了虧損;因此,我們信徒不要以為人到聚會中來就甚麼都好了,還得講究我們聚會的態度如何。



【林前十一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文意註解〕『自己省察』指察驗自己是否符合所定的要求;我們在參加擘餅聚會前,所該省察的事項如下:

(1)我們真的認識並尊重餅杯的屬靈意意嗎?

(2)我們還有未得到赦免的罪嗎?如果帶著罪來記念主,豈不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嗎?

(3)我們是否仍舊參與分爭?

(4)我們是否還輕看別人、憎嫌別人﹖



【林前十一29】「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文意註解〕「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吃喝』是指吃餅喝杯;『不分辨主的身體』意指不辨別象徵主身體的餅和其他凡俗的食物,也就是不看重這樣有意義的餅,而將它當作平常的事物。

「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我們輕忽餅杯的態度,就會使我們遭受神的審判,而陷自己於罪中。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真正分辨所擘的餅乃是主的身體,就不會一面參加擘餅聚會,一面在教會中作分裂教會、破壞主身體的事了。

(二)正常的基督徒,乃是越多次擘餅喝杯,越體會主愛的心腸,越願意與主捨身所拯救的肢體交通並相親相愛,彼此合而為一。



【林前十一30】「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原文是睡)的也不少。」

〔文意註解〕『軟弱』指身心各方面的軟弱,包括信心和良心上的軟弱(參羅十四1;林前八12),以及身體輕微的疾病;『患病』則指較嚴重的生病;『死』原文是睡著了,意指肉身的死(參帖前四14)。

〔話中之光〕(一)主往往利用信徒肉身的軟弱、患病,來管教信徒,盼望藉此把信徒的靈性帶到健全的地步;因此,信徒每當患病,應求問主,是否自己有甚麼地方得罪了祂,並悔改、認罪,常常能收到不藥而癒的功效。

(二)信徒若犯罪而不認罪,甚至生病了仍不知悔改,就有可能會遭受主最嚴厲的懲治,終至肉身的死亡,如同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一樣(參林前十5)。



【林前十一31】「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

〔文意註解〕『分辨自己』就是辨別自己,對自己作正確的評斷,決定自己的光景是否適合於擘餅喝杯。這樣,就不至於因為參加擘餅聚會,而遭受神的審判和管教。

〔話中之光〕(一)教會不該接納任何人而不審判他明顯的罪,或是不顧他的異端的道理。但是究竟誰真能有交通,這是聖靈定規的,不是我們人能說的。但信徒個人也應該在主前負責省察自己,看看自己對於交通有否問題。

(二)分辨自己、省察自己,能使我們信徒少受神的審判;我們今日還活著的時候,若能常常活在那日審判台的亮光底下,自然會調整我們的生活為人,而能通過神將來的審判了。



【林前十一32】「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

〔文意註解〕「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懲治』是教育、改正、挽救性質的;懲治雖然很重,甚至疾病、死亡,實質還是恩典,是叫我們免受更大的死亡──定罪。

「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定罪』是刑罰、滅亡性質的;但我們的結局與世人不同,我們決不至於永遠滅亡,惟所受的刑罰相當嚴重。



【林前十一33】「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

〔文意註解〕本節是回應前面第21節的情形,指在擘餅聚會之前的愛筵,應當彼此等待,一起用飯,展現弟兄相愛的心。



【林前十一34】「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先吃,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

〔文意註解〕「若有人飢餓,可以在家?先吃,」若是餓得不能等別人,就不要到聚會場所?吃,自己在家?先吃,再去赴會。

「免得你們聚會,自己取罪,」參加聚會卻顯出不良的情形,反而會招致主的定罪。

「其餘的事,我來的時候再安排,」『其餘的事』指實行教會生活所可能遭遇的種種問題;『安排』意指教導。

── 黃迦勒《哥林多前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6%201Cor/46CT11.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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