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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奪取祝福
創世記 第27章
雅各奪取祝福(二十七1∼46)
雅各的生平事略,參二十五19以下的註釋。希伯來書十二16、17說明,以掃出賣長子的名分(二十五31以下),就是賣掉了長子的祝福,若我們忽略這一點,就會誤解這?的情節。這一點使得本故事的四位角色幾乎犯了同等的錯誤。無論以撒是否知道這筆交易,他都清楚二十五23孩子們出生時的神諭,可是他還妄想要用神的權力來加以改變(參29節)。這是運用法術,而不是宗教信仰。以掃同意他父親的計畫,卻違反了自己在二十五33的誓約。利百加和雅各雖然理由正確,但未求告神,也未與人商量,既缺少信心又沒有愛,結果活該收取了憎恨的惡果(許久以後,雅各才學到,神可以何等輕而易舉地命定這類事,如他對以法蓮和瑪拿西的祝福:參四十八章引言的說明)。
這些互相競爭的計謀,只不過成就了「?(神的)手和?旨意所預定必有的事」(參徒四28)。最精采的是,雖以撒並不在意雅各會娶誰為妻,雅各卻發覺自己被逐出一向蔭蔽他的家庭,來到他的親戚當中尋求保護,又得著妻子,而這些親戚已是當年亞伯拉罕因著順服異象,前去接觸的人(二十四3以下)。
1節以下 這是想以天然能力擔負屬靈責任的典型例子,五種官能都大大發揮,卻都上當受騙。就連以撒最引以為傲的味覺,也給他錯誤的答案,實是一大諷刺。利百加有絕對的把握可以仿造以掃的拿手好菜──她是否經常為這點憤憤不平?──她用的時間只需要以掃的幾分之一。可是真正的醜陋一面乃是以撒的輕率:他已經讓胃口控制心思很久了(二十五28),以致常閉口不言(因為他沒有力量責備那讓以掃墮落的罪);現在他更提議以自己的胃口作為多民多國的仲裁(29節)。這位瞎眼老翁不配擔任此職分,他的每個動作都顯明這點:他因著手的觸覺而否定耳朵的證據,跟隨胃口的刺激,且竟然透過鼻子來尋求靈感(27節)。但神卻用這些因素來達到祂的旨意。
12. RSV 以作假嘲弄(mocking)取代 AV 和 RV 的欺騙者(a deceiver),相當正確;這個動詞很少見,但歷代志下三十六16確定了它的意義。
27∼29. 以撒的摸索與野心包含了信心的精髓(來十一20),神接納了,卻將其重新導向,以致所給予的回答,遠超過他所求所想的。狩獵者的外衣充滿了田野的氣味,激起他提及土地的應許,而且這地將不僅為居所,神的應許擴充了,異象中充滿豐富(這些詞彙後來常被加強運用,如申十一11∼15)。他深深為以掃感到驕傲,甚至不顧神在二十五23的意旨,要他得著國度──但詩篇七十二篇與八十七篇卻以不同的方式表達出,雅各的王與京城會得著這一切。最後,那具保護作用的咒詛和祝福,指明每個人(29下)的報應端視其對真以色列的態度。
33. 以撒說:他將來也必蒙福,這不僅表達了他相信所言必定自我實現,而且顯示他知道他和以掃一樣,都在與神抗爭,但他已接受失敗的事實。
34. 以掃痛哭,希伯來書十二16、17對此作了最後的斷語。
39、40. 以掃的祝福,開頭語與雅各的類似,但卻是一句悲調,因為的肥土(RV)也可意為遠離肥土(RSV),而上下文較偏此意。參四十13、19的雙重解釋,又見三15的小註。
於是,以撒向以掃宣告的命運,正合乎「貪戀世俗」之人的情形:可自由而活,不蒙祝福(39節),也不受管束(40節)。
41∼46. 利百加再一次顯出,她對環境與人物的改變反應靈敏;首先,她發現自己必須失去雅各,才能救他的命;其次,她有辦法讓這對父子都願意聽她安排。雖然雅各是個戀家的人,她卻能令他感到必須提高警覺(42節),又給他希望(43∼45節),且讓他良心不安(45下),以致叫他連根拔起,離開家鄉。但是他走的時候不可像逃亡,必須要得到父親的支持,以及她家人的蔭庇──而以撒必須自己提出這主張。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她開始談雅各的婚事,這實在是一絕招:既用上以撒的自利想法,也用上他的原則。若有第三個赫人媳婦,加上氣得發瘋的太太,恐怕就連像亞伯拉罕的人物都會豪邁盡失。利百加的外交完全成功,但她此後卻永遠不得再見她的兒子了。
資料來源: 丁道爾聖經註釋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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