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13-27節--政教互尊,和平之鑰
使徒行傳 第25章
保羅向凱撒上訴,非斯都要向皇帝作書面報告,列明保羅被控的罪狀、審理的結果以及上訴原因等資料。但據他判斷,這只是猶太宗教的內部紛爭,本就沒有政治因素,這叫他頗感為難。最理想當然是非斯都判保羅無罪釋放,但他卻要賣人情予猶太領袖,迫得保羅要上訴凱撒,使自己無端增添煩惱,實始料未及。
1.政治保護的好處:雖然非斯都因政治考慮及自保心態,錯失了給保羅公平裁決的機會,但他本質上仍尊重羅馬法律精神,並沒有屈枉正直。他按羅馬人的條例,安排保羅與原告有對質的機會,也尊重他上告凱撒的權利,持平地道出他調查的結論,保羅並沒有犯下該死的政治罪行。以當時的標準來說,羅馬法律可稱是一套完善及公平的司法體系。非斯都雖然對耶穌的事及保羅的教導所知不詳,並認為這是敬畏鬼神的迷信事件,但沒有影響他對案件按理審判的原則。宗教獲得政治權利的保護,是神所賦予的恩賜,我們當尊重政權的審理,但若政權不尊重宗教的合法權利,並加以不合理的壓制,則會造成災難性的後果。
2.向政權見證的機會:希律家族最後一個掌權者亞基帕王,剛巧到凱撒利亞歡迎非斯都的到任,後者正好把保羅的案件向這個有猶太背景、與皇帝有良好關係的權貴陳述,好幫助他預備上告文書。亞基帕王與其他執掌軍政大權的領袖「大張威勢而來」,卑微的保羅卻戴著鎖鏈站在眾人面前,雖然他知道這次陳情只是一場「政治秀」,對他的判決沒有實質幫助,但他仍不亢不卑地向他們見證那位復活的主。這正應驗了保羅信主時,主預言他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祂名一事(參9:15)。神的道有機會向在高位的掌權者作出宣告嗎?當然!因為在神凡事都能!
世上政治的大前提是「使人改變必須先改變社會」,但神國的程序卻是「人必須先改變,社會才能改變。」(寇爾森,《當代基督教與政治》,頁69∼70)天國的政治比地上的政治有力量得多!
祈禱:
求主讓教會與政府能互相尊重,彼此叫對方得益處。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03/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使徒行傳第25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